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对清原金生丽水经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对清原金生丽水经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清原金生丽水经贸有限公司
所在地:清原镇浑河街
债权总额:2225.17万元(利息截止日期:2020年3月20日)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拥有清原金生丽水经贸有限公司债权总额2225.17万元,其中贷款本金1499.98万元、利息725.19万元。保证人为马玉彪、冀淑娟、杨绍军、田绍香,抵押物为铁岭市彩源林业有限公司以位于铁岭市莲花镇、马家寨乡、靠山镇、中固镇、八棵树镇、林丰乡和熊官屯的经济用材林权568.74公顷为抵押物提供抵押担保。抵押、保证有效。
企业概况
清原金生丽水经贸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5年03月10日,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马玉彪,注册号:*************** ,注册资本:1000万元,住所:清原镇浑河街,经营范围:矿石、矿粉、金属(政策法规限制经营的和煤炭除外)、矿山机械设备、零部件销售、土特产品收购、建筑材料、活立木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马玉彪,男, 生于1966年11月18日。住所: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红透山镇铜山路15-1号楼,1单元503.
保证人:冀淑娟,女,生于1967年10月6日。住所同马玉彪。二人系夫妻关系。
保证人:杨绍军,男,生于1958年12月29日。住所:大连市沙河口区富国街44号1-3-1。
保证人:田绍香,女,生于1960年12月19日。住所同杨绍军,二人系夫妻关系。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项目已涉诉,债权人胜诉,抵押物优先受偿,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处于执行阶段。查封了保证人田绍香位于大连市的4套房产合计20163.75平方米及抵押林权。
由于国家林业局对东北地区林业资源重视程度的增强,随着每年林木蓄积量的增加,投资者可考虑“三场一户”的森林经营模式,实现林区规模化经营,关注林木中长期增值,亦可考虑向生态园林开发转型,由于当地林业企业较多,林业市场较为成熟,投资者可考虑向有意扩大生产规模的林业企业转让该林权。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为2020年4月15 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有效。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债务减免、债务重组或其他处置方式。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81号
邮政编码:110004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2020年4月15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资产处置 债权 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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