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财富管理中心室内装饰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财富管理中心室内装饰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BD001-1(2020ZHYX032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财富管理中心室内装饰工程(二次)”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财富管理中心室内装饰工程(二次);
2.2 建设规模:财富管理中心室内装饰工程;
2.3 建设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9889号;
2.4招标内容及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计划工期:2020年5月18日计划开工,2020年7月16日计划竣工,施工工期:6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招标控制价:123.7881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级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9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建筑工程业绩;
3.3 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施工员1人:具有岗位证书。
质量员1人:具有岗位证书。
安全员1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材料员1人:具有岗位证书。
注:1.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
2.投标人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须提供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人员信息(职称证人员除外、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期除外)。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等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8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3.1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当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开标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合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当在接到招标公司通知1小时内准时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12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须与获取招标文件、参加开标活动、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的项目经理相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14日至2020年4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下午16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部(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A区三标室)办理登记,登记成功后扫描“回执单”发送至********8@qq.com邮箱(发完邮箱后,请电话联系****-********-****通知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
(4)项目经理注册证书(或提供在“吉林省注册建造师管理系统”网站打印的电子注册证书);
(5)项目经理、安全员的安全考核证书或电子证书(电子证书通过登录“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http://jy.jlsjsxxw.com:8071)或扫描二维码标识进行查询确认);
(6)授权委托书原件;
(7)外省企业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
(8)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公章(鲜章))
4.2招标文件每套700元(含光盘),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5 月 7 日 13 时 30分,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四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及《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综合评分与随机抽取相结合方式定标。通过第一阶段评审得分前三名的合格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随机抽取产生中标候选人。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889号
联系人:周宏博
电 话:181*****257
招标代理机构: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招标部
联系人:张工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长春市政务中心六楼B区2611室 邮编:1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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