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县级高新攻关项目验收工作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8年度县级高新攻关项目验收工作通知公告

天科〔2020〕7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规范科技项目资金拔付使用,根据《天台县县级科技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天财企[2019]21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度立项的县级高新攻关研发计划项目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根据天台县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县级高新攻关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天科〔2018〕40号)文件要求,参加本次验收的县级高新攻关项目实施时间统一控制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总时间不能超过2周年,具体科技计划项目清单如下:

序号

项目编号

申报企业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企业预算经费(万元)

科技经费支持数

(万元)

1

2018C104FX0002

浙江新银象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高纯度乳酸链球菌素创制关键技术研究

李光进

400

40

2

2018C104FX0001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电池冷却器

陈一中

1000

50

3

2018C104CC0002

浙江天台药业有限公司

抗真菌药物泊沙康唑新产品研发

杨晓章

600

50

4

2018C104FX0003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塑料大电流系列电连接器研发项目

李伟

400

40

5

2018C104CC0001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合成光学纯生物素中间体内酯的合成方法研究及应用

杨柳阳

456

40

6

2018C104PQ0001

浙江华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无基布液体过滤用针刺毡的研发

徐敏芳

230

30


合 计

3086

250

二、验收方式

本次高新攻关项目验收,计划采取按技术领域组织专家分组进行实地考察检查与会议集中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验收。

三、验收内容

根据各单位承诺的目标要求实际完成情况及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主要对照项目申报书内容逐项说明)、科技成果转化情况、产生经济效益(含:项目完成后新增产值、新增销售收入、新增税金,新增利润)以及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验收。

四、验收实施计划

1、5月11前,各项目承担单位对照2018年度立项项目申报书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做好项目实施总结报告与财务决算报告提交县科技局高新企业科,同时做好接受审计中介机构审计的相关准备工作。

2、5月31日前,委托审计中介机构完成对各项目的经费支出情况审计,并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初稿。其中项目审计费用由科技资金统一支付。

3、科技局委托科技中介机构组织专家进行分专业领域开展实地考察,并召开由相关部门参加的项目验收会议。听取各项目实地考察组考察意见,审核验收材料得出验收结论,出具各项目验收意见。

五、验收材料要求

(一)材料内容:

1.项目验收申请书;

2.天台县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

3.项目实施工作与技术总结报告;

4.项目经费决算报告书

5.与项目成果有关的科研数据、技术资料、专利、论文和照片等资料;

6.涉及技术、经济指标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具有法定资质单位出具的技术检测报告、查新报告、用户报告和相关的经济社会效益等。

(二)材料申报:各项目实施单位登录天台县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www.zjsti.gov.cn:8715/ccp/login.html),在2020年5月11日前完成网上填报提交工作;并于5月13日前将上述验收纸质材料一式10份报送县科技局高新企业科。逾期未完成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报送将视同自动放弃财政科技资金支持,不预验收。

材料受理人:丁秋平联系电话:********

网络技术咨询qq:********0

天台县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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