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回民区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采购的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回民区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采购的招标公告

  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回民区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回民区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采购

  批准文件编号:********34

  采购文件编号:CGP150*****775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附件材料
1综合零售服务1详见招标文件1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相关经营范围且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冷藏冷冻食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0年04月14日至2020年04月2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9:00—11:30时,下午15:00—17:30时到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永泰城二期写字楼C座24层)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www.hhgp.gov.cn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提供近6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6. 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注:1.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或其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 2.报名时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胶装成册,授权委托书为原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资料提供不齐全拒绝接收,资料复印件的内容必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提供的资料不合格而不予接收,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5月7日 下午 14:30:00

  投标地点: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永泰城二期写字楼C座24层)

  开标时间:2020年5月7日 下午 14:35:00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永泰城二期写字楼C座24层

  六、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永泰城二期写字楼C座24层

  邮政编码:010070

  联系人:孟颖

  联系电话:136*****300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内蒙古银行包头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账号:****************59

  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董敏瑞

  联系电话:139*****303


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材 机关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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