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县兴隆镇常庄村灌溉水源井工程 招标公告
辽阳县兴隆镇常庄村灌溉水源井工程 招标公告
辽宁星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辽阳县分公司受辽阳县兴隆镇人民政府委托,对辽阳县兴隆镇常庄村灌溉水源井工程(项目编号:LNXS********0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 是否进口 | 主要服务要求 | 数量 |
01 | 辽阳县兴隆镇常庄村灌溉水源井工程 | 是 | 否 | 新建水源井及井房工程。 | 1 |
……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41076.00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141076.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建筑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信用报告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的复印件;四、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4月15日9时起至2020年4月21日16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线上领取(邮箱发送)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适用现场购买):辽阳市辽阳县首山镇华云路帅府小区东五号(适用线上领取):供应商须将报名材料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辽宁星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辽阳县分公司(邮箱:********17@QQ.com)并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发送材料后须打电话确认报名。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免费,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2020年4月29日9时(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地点:辽宁星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辽阳县分公司。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4月14日至2020年4月21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网上办理,质疑供应商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并写明电子邮箱地址。其中《质疑书》须提供纸质文件的电子版扫描件。质疑材料于当日17点后收到的视为下一个工作日收到。质疑材料受理回执将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反馈。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阳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地址:辽阳市辽阳县
项目联系人:曾成
联系电话:183*****717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星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辽阳县分公司
地址:辽阳市辽阳县首山镇华云路帅府小区东五号
项目联系人:杨欣慧
联系电话:********490
邮箱地址:********17@QQ.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县支行
辽宁星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辽阳县分公司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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