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计量检测中心综合检测楼、流量中心及汽车性能检测线土建、一般安装招标公告
新能源汽车计量检测中心综合检测楼、流量中心及汽车性能检测线土建、一般安装招标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汽车计量检测中心综合检测楼、流量中心及汽车性能检测线土建、一般安装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yc********801
工程名称 江苏省新能源汽车计量检测中心综合检测楼、流量中心及汽车性能检测线土建、一般安装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1年11月30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1年12月7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盐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 江苏省盐城质量技术监督局 实施的 江苏省新能源汽车计量检测中心综合检测楼、流量中心及汽车性能检测线工程 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批准文号:盐发改审[2011]171号业业;工程建设资金 自筹已落实 ;现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承包人。
二、招标人: 江苏省盐城质量技术监督局 ; 盐城市亭湖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申请人进行网上注册后方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咨询电话:****-********)。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综合检测楼、流量中心及汽车性能检测线
(2)工程地点:盐城市开发区新汽车产业园内
(3)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约10000m2。
(4)投资额: 约2200万元
(5)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6)质量标准: 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要求工期:工期135日历天(主体工期: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年12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要求主体工期必须服从项目建设工期)。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工程设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江苏省新能源汽车计量检测中心综合检测楼、流量中心及汽车性能检测线土建、一般安装工程的施工。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有效书面文件为准。
六、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具有二级及其以上施工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时应提供房屋建筑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4、投标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拟报名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不少于4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2011年 1月~2011 年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事业单位人员不需提供上述材料,但需提供该单位及项目组成员为事业性质证明。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自2009年1月1日以来(以工程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至少施工过一个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的综合楼工程)。业绩材料须经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招标备案。[工程业绩材料包括工程中标通知书、承发包合同原件、相应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等原件。项目负责人姓名、建筑面积须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反映]。上述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
6、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7、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投标结束后,招标人可组织人员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中标候选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通过虚假业绩等资料骗取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对其不良行为,给予公示,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七、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投标项目负责人与报名时不一致的,开标前需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八、本项目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九、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投标申请人须登入盐城市招投标网(http://www.ycztb.gov.cn ‘新闻中心’栏目下详见“通知公告” )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本公告网上报名注册的时间“自2011年 11月 30 日 17:00 时至 2011 年 12月 7 日17:00时”(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1年11月 30 日17:00时至2011年12月 9 日18:00时”。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凭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打印回执单及购买人的身份证到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路6号三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联系电话:0515-********)
十、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一、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报名。
十二、本工程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时应作出认同上述内容的书面承诺。
十三、招投标监管机构投诉电话:
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515-********;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招标办公室投标监督管理投诉电话:0515-********。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 王华 联系人: 韦红
联系电话:150*****708 联系电话: 134*****019
联系地址: 地址: 盐城市海龙路海龙大厦南五楼
2011年 11 月 28 日
附件:
江苏省新能源汽车计量检测中心
综合检测楼、流量中心及汽车性能检测线工程评标办法
江苏省盐城质量技术监督局实施的江苏省新能源汽车计量检测中心综合检测楼、流量中心及汽车性能检测线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从投标报价、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负责人答辩、业绩等六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要求提供的原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审查以投标人提供的: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投标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授权委托人及拟报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不少于4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2011 年1月~2011 年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业绩材料,业绩须经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招标备案。[工程业绩材料包括工程中标通知书、承发包合同原件、相应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等原件。项目负责人姓名、建筑面积须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反映]。上述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等原件材料进行审查,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二、开、清标情况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下阶段评审。
三、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为经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系数A,A的取值范围为93%—96%,具体数值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现场抽签决定。
四、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确定:
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的数量不多于7家(含7家)时,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参与详细评审;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的数量多于7家时,从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报价中由低到高选择7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详细评审,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详细评审。
五、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 70分
1 有效投标报价:
1.1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的要求。
1.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1.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2、报价分计算:
2.1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报价的得70分。
2.2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最低有效投标报价相比,每上浮1%扣0.3分,从70分扣起;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
3、扣分约定:
3.1 评标委员会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随机抽取不少于10%且不少于10项的清单子目进行重点评审。
3.2 投标人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30%的,每发生一项扣0.1分,最多扣0.4分。
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3.3 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超过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30%的,扣0.3分。
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措施项目费总金额的算术平均值。
3.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以及项目特征必须与工程量清单完全一致,如有一项不一致,扣0.1分(累计不超过1分),单位工程编号错误扣0.2分。
3.5 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2分(累计不超过1分)。
(二)工程质量 5分
基本分5分。
承诺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目标的,得基本分。不承诺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或目标的按废标处理。
(三)施工工期 5分
基本分5分。
承诺工期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承诺工期超过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四)施工组织设计(含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20分。
1、施工组织设计 18分
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评审得分区间为17~18分,以 0.01为一个记分单位,依据本工程的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应具备以下内容:
①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②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图;
③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④各分部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保证措施;
⑤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⑥项目管理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不得出现公司名称及人员姓名等内容);
⑦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⑧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⑨季节性等施工措施。
2、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2分
各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在接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评标委员会要求其陈述及答辩测试。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测试进行综合评分,得分范围为1-2分,得分计入总分。项目负责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并参与测试的,该项不得分并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排序。
六、其它
1、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有违反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管理法规的不良行为,被查处并经市招标办记录在案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相关规定扣分。
2、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3、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4、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
盐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 江苏省盐城质量技术监督局 实施的 江苏省新能源汽车计量检测中心综合检测楼、流量中心及汽车性能检测线工程 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批准文号:盐发改审[2011]171号业业;工程建设资金 自筹已落实 ;现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承包人。
二、招标人: 江苏省盐城质量技术监督局 ; 盐城市亭湖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申请人进行网上注册后方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咨询电话:****-********)。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综合检测楼、流量中心及汽车性能检测线
(2)工程地点:盐城市开发区新汽车产业园内
(3)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约10000m2。
(4)投资额: 约2200万元
(5)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6)质量标准: 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要求工期:工期135日历天(主体工期: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年12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要求主体工期必须服从项目建设工期)。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工程设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江苏省新能源汽车计量检测中心综合检测楼、流量中心及汽车性能检测线土建、一般安装工程的施工。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有效书面文件为准。
六、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具有二级及其以上施工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时应提供房屋建筑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4、投标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拟报名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不少于4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2011年 1月~2011 年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事业单位人员不需提供上述材料,但需提供该单位及项目组成员为事业性质证明。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自2009年1月1日以来(以工程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至少施工过一个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的综合楼工程)。业绩材料须经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招标备案。[工程业绩材料包括工程中标通知书、承发包合同原件、相应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等原件。项目负责人姓名、建筑面积须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反映]。上述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
6、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7、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投标结束后,招标人可组织人员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中标候选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通过虚假业绩等资料骗取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对其不良行为,给予公示,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七、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投标项目负责人与报名时不一致的,开标前需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八、本项目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九、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投标申请人须登入盐城市招投标网(http://www.ycztb.gov.cn ‘新闻中心’栏目下详见“通知公告” )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本公告网上报名注册的时间“自2011年 11月 30 日 17:00 时至 2011 年 12月 7 日17:00时”(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1年11月 30 日17:00时至2011年12月 9 日18:00时”。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凭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打印回执单及购买人的身份证到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路6号三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联系电话:0515-********)
十、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一、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报名。
十二、本工程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时应作出认同上述内容的书面承诺。
十三、招投标监管机构投诉电话:
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515-********;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招标办公室投标监督管理投诉电话:0515-********。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 王华 联系人: 韦红
联系电话:150*****708 联系电话: 134*****019
联系地址: 地址: 盐城市海龙路海龙大厦南五楼
2011年 11 月 28 日
附件:
江苏省新能源汽车计量检测中心
综合检测楼、流量中心及汽车性能检测线工程评标办法
江苏省盐城质量技术监督局实施的江苏省新能源汽车计量检测中心综合检测楼、流量中心及汽车性能检测线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从投标报价、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负责人答辩、业绩等六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要求提供的原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审查以投标人提供的: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投标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授权委托人及拟报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不少于4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2011 年1月~2011 年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业绩材料,业绩须经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招标备案。[工程业绩材料包括工程中标通知书、承发包合同原件、相应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等原件。项目负责人姓名、建筑面积须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反映]。上述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等原件材料进行审查,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二、开、清标情况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下阶段评审。
三、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为经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系数A,A的取值范围为93%—96%,具体数值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现场抽签决定。
四、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确定:
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的数量不多于7家(含7家)时,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参与详细评审;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的数量多于7家时,从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报价中由低到高选择7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详细评审,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详细评审。
五、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 70分
1 有效投标报价:
1.1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的要求。
1.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1.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2、报价分计算:
2.1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报价的得70分。
2.2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最低有效投标报价相比,每上浮1%扣0.3分,从70分扣起;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
3、扣分约定:
3.1 评标委员会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随机抽取不少于10%且不少于10项的清单子目进行重点评审。
3.2 投标人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30%的,每发生一项扣0.1分,最多扣0.4分。
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3.3 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超过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30%的,扣0.3分。
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措施项目费总金额的算术平均值。
3.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以及项目特征必须与工程量清单完全一致,如有一项不一致,扣0.1分(累计不超过1分),单位工程编号错误扣0.2分。
3.5 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2分(累计不超过1分)。
(二)工程质量 5分
基本分5分。
承诺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目标的,得基本分。不承诺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或目标的按废标处理。
(三)施工工期 5分
基本分5分。
承诺工期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承诺工期超过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四)施工组织设计(含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20分。
1、施工组织设计 18分
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评审得分区间为17~18分,以 0.01为一个记分单位,依据本工程的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应具备以下内容:
①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②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图;
③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④各分部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保证措施;
⑤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⑥项目管理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不得出现公司名称及人员姓名等内容);
⑦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⑧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⑨季节性等施工措施。
2、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2分
各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在接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评标委员会要求其陈述及答辩测试。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测试进行综合评分,得分范围为1-2分,得分计入总分。项目负责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并参与测试的,该项不得分并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排序。
六、其它
1、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有违反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管理法规的不良行为,被查处并经市招标办记录在案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相关规定扣分。
2、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3、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4、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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