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县污泥处理与综合利用工程[答疑澄更]
镇宁县污泥处理与综合利用工程[答疑澄更]
镇宁县污泥处理与综合利用工程的补充文件(二)
各投标单位:
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改:
一、第五章镇宁县污泥处理与综合利用工程技术规格书中2.5执行标准(2)臭气控制标准
臭气排放按有组织排放进行,排放标准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气筒排放要求。
※主要指标如下:
污染物 | 有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值 |
臭气浓度 | 排气筒15m,2000(无量纲) |
H2S | 排气筒15m,0.33kg/h |
NH3 | 排气筒15m,4.9kg/h |
改为:
污泥处置过程排放的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二级标准和《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2/864-2013)表4新建无组织排放限值
※主要指标如下:
污染物 | 标准值 |
臭气浓度 | 20(无量纲) |
H2S | 0.05mg/m3 |
NH3 | 1.0mg/m3 |
二、第五章镇宁县污泥处理与综合利用工程技术规格书中2.5执行标准(3)噪声控制标准
※场区边界的噪声环境达到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等效声级≤65dB(A),夜间等效声级≤55dB(A)。
改为:
※场区边界的噪声环境达到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即昼间等效声级≤60dB(A),夜间等效声级≤50dB(A)。
三、第五章镇宁县污泥处理与综合利用工程技术规格书中第“※3.2.6好氧发酵设备放置区需要建设厂房的,设备投标报价中应包含厂房建设费用,若好氧发酵设备可露天放置则无需考虑厂房建设费用。”该条删除。
四、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4 (2) | 阐述方案 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阐述投标方案、调试等方案,并回答评委提问。 | 详见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
改为
2.2.4 (2) | 阐述方案 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阐述投标方案、调试等方案,并回答评委提问。 | 详见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
五、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A4.3阐述方案评审和评分(B)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阐述投标方案、调试等方案,并回答评委提问。 | 10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项目负责人现场阐述情况进行评分,好10~8分,一般7~4分,差3~0分。不阐述不得分。 |
合计 | 10分 |
A4.3.1按照上表规定的评分项目分值设定、评分标准,对项目负责人阐述技术方案及回答评委提问进行评审和评分,并记录评分结果,得分记录为B。
改为:
A4.3阐述方案评审和评分(B)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阐述投标方案、调试等方案,并回答评委提问。 | 10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现场阐述情况进行评分,好10~8分,一般7~4分,差3~0分。不阐述不得分。 |
合计 | 10分 |
A4.3.1按照上表规定的评分项目分值设定、评分标准,对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阐述技术方案及回答评委提问进行评审和评分,并记录评分结果,得分记录为B。
请各投标单位根据修改后的技术方案评审和评分标准,相应修改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的内容,特此说明。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来水公司
2020年 4月14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贵州
贵州
贵州
贵州
贵州
贵州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