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洪抢险应急物资及设备购置的采购公告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沈阳市应急管理局委托,对抗洪抢险应急物资及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JH20-210100-0014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 是否进口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004 | 橡皮艇及摩托艇 | 详见招标文件 | 否 | 查看 | 详见招标文件 |
一、质量保证期:履约验收后 365 日二、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全部产品验收合格并提供全额发票付款比例:合同价款100%满足付款条件后应即时付款,最长不得超过15天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本项目前次采购中标人不允许参与本次采购五、标的信息包组预算:
*******.00元标的1(核心产品):橡皮艇(57台)一、基本要求:1、船体总长:7200mm;2、船体总宽:2500mm;3、气室直径:50cm;4、船体总重(含发动机)600kg;5、最多乘坐人数:16人;6、发动机搭配:四冲程115马力船用发动机;7、油箱容积:25L;8、排气量:2100cc;9、缸径与行程:3.5×3.2“/81.0mm×90mm;10、操舵方式:前操;11、发动机轴长:20“/508mm;12、玻璃钢船体甲板为白色,船底为橙色,PVC气室为橙色,气室顶部周围应配有救生绳索和把手,内部两侧应设置长条座椅;应配备2对船桨,船桨长1.6±0.1米,桨宽≥0.2m,桨身应采用金属材质;二、服务维修标准:船体玻璃钢部分保修1年。标的2:摩托艇(2台)技术参数:一、基本要求:1、艇长:3.35m;2、艇宽:1.22m;3、艇高:1.19m;4、进气方式:机械增压;5、排气量:1812cc;6、最大转速:7500rpm;7、倒挡方式:电子倒挡;8、成员数量:3人;9、摩托艇航速:110km/h;二、包装要求:外包装:铁质框架370mm×119mm×120mm,外包装上注明“产品型号”及生产编号等;三、服务维修标准:船体玻璃钢部分保修1年,本包组特定条件: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商注: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企业介绍(或简介)六、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90日内。七、交货地点:送达至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元。
最高限价金额:
004包组人民币 7,810,000.00 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004包组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厂商。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
《辽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 2020 年 4 月 15 日 8:30 时起至 2020 年 4 月 21 日 16:30 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在线下载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在线下载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0元/本(免费),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0 年 5 月 8 日 9:00 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开标区(5~7楼),具体开标室在大厦1楼大厅LED显示屏公示。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 年 4 月 15 日至 2020 年 4 月 21 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
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沈阳市应急管理局
地 址: 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于洪区白山路2号
项目联 系 人: 刘丹甯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项目联系人: 于梦溪
联系电话:
***-********、
******** 传真: 无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详见招标文件
账户名称: 详见招标文件
账号: 详见招标文件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