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信息化软件应用与改造招标公告
妇幼保健院信息化软件应用与改造招标公告
镇巴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就镇巴县妇幼保健院信息化软件应用与改造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热忱欢迎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且符合本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活动。
一、项目名称:镇巴县妇幼保健院信息化软件应用与改造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B202004
三、招标内容:建设主要包括基础业务系统(HIS)、临床信息系统(CIS)、电子病历系统(EMR)、检验信息系统(LIS)、医学影像系统(PACS)、医技管理系统、运营管理系统、患者服务系统、医疗管理系统、外部接口系统、互联网+医疗系统、妇幼系统改造等应用软件,(详情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总预算:300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供应商不存在失信记录。失信记录是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存在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要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自身的信用记录。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前1日。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密封提供查询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仅限于本项目使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发放:
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否则不予受理。
领取日期:2020年4月14日一2020年4月21日上午8:00一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领取地点:镇巴县政府采购中心(县财政局五楼)。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 《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八、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5月7日下午14时整。
九、投标开标地点:汉中翔龙大酒店
十、公告期限:2020年4月14日一2020年4月21日
十一、采购人:镇巴县妇幼保健院
地址:镇巴县泾洋街道办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189*****898
十二、招标组织机构:镇巴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镇巴县财政局五楼
联系人: 杨先生
电话/传真:****-*******
镇巴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4月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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