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机关2019市财政资金农药采购(项目编号:J-0402A-090)竞争性谈判公告
天津市静海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机关2019市财政资金农药采购(项目编号:J-0402A-090)竞争性谈判公告
天津市静海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机关 2019市财政资金农药采购 (项目编号:J-0402A-090)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 天津市静海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机关委托,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以 竞争性谈判 方式,对 2019年市财政资金农药采购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2019年市财政资金农药采购 2.项目编号:J-0402A-090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2019市财政资金农药采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58.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采购本国产品采购本国产品明细:农药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须提供提交2019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二)投标人提供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复印件加盖公章;(三)本项目兼投兼中;(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谈判(或磋商、询价)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或磋商、询价)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2020-04-15到 2020-04-17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天安数码城1号楼B座602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 (1)供应商须提供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注册为有效供应商网页截图。(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本项目接受电子报名,发送报名信息至********21@qq.com,邮件主题标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并致电项目负责人151*****063。根据公告要求报名资料发送齐全后报名成功,未报名成功不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售价(元): 3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0-04-22 09:0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0-04-22 09:0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天安数码城1号楼B座602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林先生 2.联系电话:151*****063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静海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静海区迎宾大道99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兆福:***-********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天安数码城1号楼B座602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谈判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静海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机关、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静海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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