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机构编号:HNZT-2011ZF147 一、投标文件 1、投标报价表 单位: 元 序号 | 产品名称 | 型号 | 单价 | 数量 | 金额(含税) | 1 | 车载样品保存设备 | FYL-33MC-B4 | 1套 | 2 | 酸度计 | PHS-3C精密PH计 | 1部 | 3 | 溶解氧仪 | JPBJ-608型便携式溶解氧分析仪 | 1部 | 4 | 标准采样设备 | ET型标准采样设备 | 1套 | 5 | 放射性个人剂量报警仪 | FD-3007K | 1台 | 6 | 应急防护设备 | 防毒面具OPTI-FIT、空气呼吸器SDP1100、 | 1套 | 7 | 仪器柜 | 长宽高:1.25*0.45*2m | 2台 |
投标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办公电话: 手机: 2、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5天内安装验收完毕。 交货地点:长沙市天心区环境保护局 3、质量保证承诺 4、售后服务承诺 5、投标资格证明:有缺项、不符合要求、虚假资格证明、未加盖行政公章或投标专用章、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或未年审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要求提供: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③社保登记证复印件④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影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有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⑤该产品的厂家授权证书原件或代理证书复印件。⑥所投仪器设备产品介绍资料或样本画册。 二、询价须知 (一)询价邀请 1、询价文件无需购买。2011年11月30日起上班时间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或从网上下载。需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可传真确认);否则,其投标恕不接受(☆)。询价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2、投标截止:2011年12月7日15:00 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3、开标时间:2011年12月7日 15:00 时。地点: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68-1号摩天一号大厦A栋12楼1218房)。投标人授权代表可选择是否参加开标会。如到会,应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到以示出席。 (二)投标须知 1、上表中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均为参考,可投同档次的其他品牌,附差异说明。 2、本项目为一个标段,不得拆分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3、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不同公司,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无效(★)。 4、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报价为含税价,是完成本文件规定项目通过验收后的价格。 5、投标文件须由授权代表按规定签字盖章;否则,其投标无效(★)。 6、投标文件采用书面形式,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用密封袋分别密封,加盖骑缝章,可邮寄送达。 7、结算方法:付款人:长沙市天心区环境保护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 。 8、项目质保期 一年。项目中仪器设备产品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 9、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0、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400元。 (三)评标定标 1、招标采购单位组建询价小组,进行公开拆封唱标。然后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对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根据符合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以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人的原则评标定标。报同品牌型号且报价相同的,则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2、 采购人可对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真实性查验,凡有虚假的,其中标无效,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违法违规处理(☆)。 4、合同须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登记编号、备案。本项目不允许中标后转让或者分包。 5、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68号摩天一号大厦1座12楼1218室 联 系 人:罗 芳 采 购 人:长沙市天心区环境保护局 地 址:长沙市湘府中路298号区政府南栋7楼 联系人:蒋永红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天心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局 地 址:长沙市湘府中路298号区政府南栋8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