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北出口农科所片区房屋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高速北出口农科所片区房屋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一、 比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漳州高速北出口农科所片区房屋拆除工程;
2、比选人:漳州市龙文区朝兴发展有限公司;
3、比选代理单位: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拆除总面积:总面积5.88万平方米,拆除面积以招标人移交给中标人拆除的面积为准;
5、项目主要内容:将施工范围内的房屋拆平(含地梁拆除清理),并将拆下的房屋材料(包含但不限于钢筋、木材、石料、砖头等)以及建(构)筑垃圾、渣土全部清运出拆除现场;
6、工程工期:3日历天/每座房屋;
中标人应在规定工期内完成拆除并按验收要求移交给招标人,工程开工日期按招标人移交每一座建(构)筑物的时间为准。
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龙文区绿色拆除标准及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8、具体要求如下:
①场地范围内设置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2M(总长度不少于3KM),沿主干道(位置由招标人指定)需使用泡沫夹芯板并设置喷淋设备,其他位置采用简易铁皮围挡及设置喷淋设备;
②旧建筑物、构筑物、简易搭盖拆除清理至底层室内标高,并将拆迁场地平整至建筑物底层标高;拆除的旧料(市政公用设备、国家文物以及其他招标人认为需要保留的材料除外)由中标人处理并清运出拆除现场;在房屋拆除结束后及时将渣土及所有废料、建筑垃圾全部清运完毕;
③本次拆除需达到龙文区绿色拆除标准(具体详见漳龙政办[2018]101号文),配置无尘拆除设备(包含但不限于1部18米以上长臂液压剪工程车、2部钩机炮头、1部重型雾炮车(喷射距离不低于50M)、一部移动破碎建筑垃圾处理机等),无尘拆除设备需由投标人提供本公司购置设备的增值税发票,发票复印件需放置在标书中,由专家一并核验,原件备查。
注:无尘拆除设备购置发票的开票时间需要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
④本次拆除招标需缴纳投标保证金5万元,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暂不予退还,中标后5天内签订施工合同,正式启动拆除工程后退还投标保证金并缴纳30万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拆除工程全部结束,经验收后15日内无息返还。
9、本次拆除工程不进行补贴,由施工单位自负盈亏,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随时配备相关人员、机械进行有序拆除,如因执行力问题导致房屋拆除进展不利,将相应扣除履约保证金。
二、比选单位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资质,且需是注册在龙文区的有相关资质的施工企业;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比选文件提交的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购置无尘拆除设备增值税发票(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或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随带供核对)
4、报价书原件(按规定格式填写);
5、参选声明、参选人情况一览表;
(请将比选资料用档案袋密封好后盖法人单位印章后提交。)
四、比选办法
1、比选方式:随机抽取中选法。
五、比选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比选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以现金形式缴纳。参加比选的参选单位拒不提供的,视为自行放弃比选资格,未中选的参选单位,保证金当场退还。中选单位应在中标后3天内与比选人签订服务合同,所提交的比选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若未按规定签订合同,比选人有权没收比选保证金,并要求中选单位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领取比选文件时间
参选人请于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4月2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到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7幢1梯703、704号)购取比选文件。
七、比选地点与时间
参选人于2020年4月29日9时30分携带比选文件到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7幢1梯703、704号)参加比选,逾期取消参选资格。(比选申请文件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比选由代理单位和比选人共同组织现场比选,由比选人确定比选结果。
八、比选代理费
本项目的比选代理费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取费标准计取,标评标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中选人支付。
九、发布比选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龙文区政府网(www.lwq.gov.cn)公开招投标。
十、联系方式:
比选人:漳州市龙文区朝兴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8*****201
比选代理机构: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7幢1梯703、704号
联系人:小余
联系电话:****-*******
招标
|
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