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他拉哈油田英51、英141区块高青扶油层产能建设环境监测招标公告
2020年他拉哈油田英51、英141区块高青扶油层产能建设环境监测招标公告
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BL57019-Z-021分03
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受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委托,就以下系统开发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1.项目基本情况谈判项目名称:2020年他拉哈油田英51、英141区块高青扶油层产能建设项目环境监测
谈判项目简况:本项目名称为2020年他拉哈油田英51、英141区块高青扶油层产能建设项目,为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现需对区块现状环境监测进行谈判采购,采购内容为:英51、英141区块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空气、噪声、地表水环境现场监测及检测报告等。
谈判范围:按照庆油田第九采油厂他拉哈油田英51、英141区块高青扶油层开发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场监测方案完成对英51、英141区块的现场环境监测,并完成检测报告的编制,满足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1、大庆油田第九采油厂他拉哈油田英51、英141区块高青扶油层开发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场监测方案
1.1地下水
(1)监测点位布设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本项目属于I类项目,地下水评价等级为二级。为查清本项目所在地地下水水质现状本次共布设5个地下水潜水监测点,2个地下水承压水监测点具体位置参见下表。
地下水水质监测布点情况表
序号 | 采样点名称 | 水井地理坐标 | 水井类型 | 说明 | 备注 |
D1 | 石人沟 | 北纬 46.022259°东经124.055478° | 潜水井 | 项目下游 | |
D2 | 潜水井 | 项目下游 | |||
D3 | 承压井 | 项目下游 | |||
D4 | 后心村 | 北纬 45.992957°东经124.044680° | 潜水井 | 项目下游 | |
D5 | 潜水井 | 项目下游 | |||
D6 | 承压井 | 项目下游 | |||
D7 | 哈布气屯 | 北纬 45.974434°东经124.086279° | 潜水井 | 项目上游 |
(2)监测项目
1)色(铂钴色度单位)、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以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CODMn法)、氨氮(以N计)、硫化物、钠、石油类、氰化物、硝酸盐、亚硝酸盐、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汞、镉、铅、砷、铬(六价) 、HCO3-、CO32-、K+、Na+、Ca2+、Mg2+、F-、Cl-离子(共39项)。
2)水位监测
①根据地下水导则地下水水质样品的管理、分析化验和质量控制按《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执行。
②按照下表给出村庄监测水井水位高度及井深。
水位监测点见下表。
地下水水位监测布点情况表
序号 | 采样点名称 | 井深 | 水位标高 | 备注 | |
G1 | 石人沟 | 村内潜水井 | 项目下游 | ||
G2 | 村内潜水井 | ||||
G3 | 村内潜水井 | ||||
G4 | 村内潜水井 | ||||
G5 | 村内承压井 | ||||
G6 | 村内承压井 | ||||
G7 | 后心村 | 村内潜水井 | |||
G8 | 村内潜水井 | ||||
G9 | 村内潜水井 | ||||
G10 | 村内潜水井 | ||||
G11 | 村内承压井 | ||||
G12 | 村内承压井 | ||||
G13 | 哈布气屯 | 村内潜水井 | 项目上游 | ||
G14 | 村内潜水井 |
(3)监测时间及频次
监测1天,一天1次采样。
(4)其他
1.监测报告请给出监测分析方法及检出限。
1)各监测点的各项水质因子监测数据,若有超标,尽可能说明的超标原因;
2)监测项目的分析方法以及方法来源;
3)注明采样井户名、取水井深、水位埋深、水层信息、具体采样时间。
2.监测时请按照给出监测村庄监测各村庄内水井类型监测潜水井和承压水井。
3)包气带监测
(1)对于污染场地修复工程项目应开展土壤包气带污染现状调查,分析包气带污染状况包气带监测点位见下表。
包气带监测点位表
序号 | 采样点名称 | 地理坐标 | 采样深度 | 备注 |
Q1 | 英14 | 北纬 46.032270°东经124.062420° | 0—20cm、20—40cm | 污染点位 |
Q2 | 英14外1000m | 北纬 46.024282°东经 124.068421° | 0—20cm、20—40cm | 清洁对照点 |
Q3 | 英51-2 | 北纬45.990630°东经 124.038090° | 0—20cm、20—40cm | 污染点位 |
Q4 | 英51-21000m | 北纬45.982078°东经 124.042737° | 0—20cm、20—40cm | 清洁对照点 |
(2)监测时间及频次
监测1天,一天1次采样。
(3)监测项目
石油烃、铅、铬、汞、砷、铜、镍、镉、挥发酚共九项。
1.2土壤
(1)监测点布设及采样方法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HJ964-2018),本项目属于I类项目,污染型土壤评价等级为一级,生态型土壤评价等级为二级。为查清本项目所在地土壤现状,分别按土壤生态型和污染型进行检测布点。
①按生态型在项目占地范围内布设3个土壤表层监测点,项目占地范围外2km范围内布设4个土壤表层监测点,具体位置参见下表。
②按污染型在项目占地范围内布设5个土壤柱状样监测点,2个土壤表层监测点,项目占地范围外1km范围内布设4个土壤表层监测点,具体位置参见下表。
生态型土壤监测点名称及布设情况表
序号 | 监测点 | 东经 | 北纬 | 样点类型 | 用地性质 | 土地利用类型 | 占地范围 | 监测项目 |
S6 | 英14 | 124.062420° | 46.032270° | 表层样点 | 建设用地 | 耕地 | 占地范围内 | 生态型特征项目 |
S8 | 1号平台井 | 124.061976° | 46.026401° | 表层样点 | 建设用地 | 耕地 | 占地范围内 | 建设用地基本项目+生态型特征项目 |
S11 | 英51-2 | 124.038090° | 45.990630° | 表层样点 | 建设用地 | 稻田 | 占地范围内 | 建设用地基本项目+生态型特征项目 |
S7 | 英14北方向130米 | 124.062385° | 46.033528° | 表层样点 | 农用地 | 耕地 | 占地范围外 | 生态型特征项目 |
S9 | 2号平台井东北方向380米 | 124.057153° | 46.020576° | 表层样点 | 农用地 | 耕地 | 占地范围外 | 生态型特征项目 |
S10 | 3号平台西北610米 | 124.048834° | 46.005961° | 表层样点 | 农用地 | 耕地 | 占地范围外 | 农用地基本项目+生态型特征项目 |
S12 | 英51-1西北方向850米 | 124.046216° | 46.006747° | 表层样点 | 农用地 | 稻田 | 占地范围外 | 农用地基本项目+生态型特征项目 |
污染型土壤监测点名称及布设情况表
序号 | 监测点 | 东经 | 北纬 | 样点类型 | 用地性质 | 土地利用类型 | 占地范围 | 监测项目 |
S1 | 英14 | 124.062420° | 46.032270° | 柱状样 | 建设用地 | 耕地 | 占地范围内 | 污染型特征项目 |
S2 | 1号平台 | 124.061976° | 46.026401° | 柱状样 | 建设用地 | 耕地 | 占地范围内 | 污染型特征项目 |
S3 | 3号平台 | 124.055390° | 46.003930° | 柱状样 | 建设用地 | 耕地 | 占地范围内 | 污染型特征项目 |
S4 | 4号平台 | 124.047200° | 45.998040° | 柱状样 | 建设用地 | 稻田 | 占地范围内 | 建设用地基本项目+污染型特征项目 |
S5 | 英51-2 | 124.038090° | 45.990630° | 柱状样 | 建设用地 | 稻田 | 占地范围内 | 污染型特征项目 |
备注:污染型中S6、S7、S8 、S9、S10、S12(英14、英14北方向130米、1号平台井、2号平台井东北方向380米、3号平台西北610米、英51-1西北方向850米)共6个点位与生态型中的点位相同。污染型土壤监测点名称及布设情况中包含的生态型特征项目是污染型和生态型共用点,检测项目需包含两种评价中所有检测因子。 |
表层样应在0~0.2m取样;柱状样通常在0~0.5m、0.5~1.5m、1.5~3m分别取样,可根据基础埋深、土体构型适当调整。
(2)监测项目
建设用地基本项目为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α]蒽、苯并[α]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α,h]蒽、茚并[1,2,3-cd]芘、萘共计45项;
农用地基本项目:砷、镉、铬、铜、铅、汞、镍、锌。共8项。
生态型特征项目为石油烃、PH、含盐量。
污染型特征特征项目为石油烃。
(3)监测时间及频次
监测1天,一天采样1次。
监测方法执行《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中相关规定。
(4)其他
监测报告请给出监测分析方法及检出限;各点位监测数据;若有超标,尽可能说明的超标原因。
1.3环境空气
监测点布设及采样方法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本次共布设2个环境空气监测点具体位置参见下表。
环境空气监测点名称及布设情况表
序号 | 监测点 | 东经 | 北纬 |
H1 | 后心村 | 124.045534° | 45.990462° |
H2 | 3号平台 | 124.055390° | 46.003930° |
(2)监测项目
项目为非甲烷总烃。
(3)监测时间及频次
连续监测7天,非甲烷总烃一天采样4次。
监测方法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等相关规定。
(4)其他
应包括监测结果、各项目监测分析方法与检出限、同步监测的气象数据等。提供各点、各污染物、各次原始分析数据;各次监测的风向、风速和气压、气温数据;各污染物的分析方法和检出限;对于异常值应说明原因。
1.4噪声
(1)监测点布设及采样方法
具体位置参见下表。
噪声监测点名称及布设情况表
序号 | 监测点 | 东经 | 北纬 |
Z1 | 石人沟 | 124.052519° | 46.020060° |
Z2 | 后心村 | 124.044079° | 45.996401° |
Z3 | 3号平台 | 124.055390° | 46.003930° |
(2)监测项目
等效噪声级Leq。
(3)监测时间及频次
连续监测2天,每天昼间夜间各1次。
(4)其他
监测报告请给出风向风速。
1.5地表水
(1)监测点
本次地表水水质监测选取1个。具体位置参见下表。
地表水监测点位置一览表
序号 | 断面名称 | 东经 | 北纬 |
D1 | 嫩江 | 124.022213° | 46.023047° |
(2)监测时间和频次
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1次
(3)监测因子
监测因子:pH、高锰酸盐指数、CODcr、BOD5、氨氮、硫化物、挥发酚、石油类,共8项。
(4)监测分析方法
按《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有关规定执行。
2、质量控制要求
(1)监测方依据项目单位提供的监测方案要求进行监测;
(2)监测方现场采样并提交监测报告。
(3)监测方监测工作必须符合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及监测方案规定的内容,通过环保部门审查。
监测地点: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大庆市)或买方指定地点。
监 测 期:施工工期为15个工作日。
概算:4万元
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
2.谈判人资格要求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具有银行开户许可证 ,具有纳税人资格。
2.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诚信履约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3近5年内谈判人无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骗取中标、无法律诉讼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
2.4谈判人获取谈判文件后,应与发包人联系并在谈判截止日期前签订技术协议。
2.5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谈判。
2.7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谈判人确认自身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有意谈判人获取本公告后,主动与招标机构联系,报名后与昆仑公司签订技术协议,如未签订技术协议不得参加竞争性谈判的商务报价。
2.8 应邀单位具独立法人资格,开展监测业务时间在3年及以上。(提供营业执照)。
2.9应邀单位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提供相关监测资质认证材料,分包项目不超过本项目总数20%)
2.10 应邀单位应具有相关监测能力,包括相关监测仪器、具有监测资格的监测人员,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和人员证书(工程师1名、助理工程师3名及相关分析人员证件)。
2.11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至少完成一个油田监测项目(提供合同扫描件)。
3.1有意参加谈判人,请于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4月17日,上午9:00时至11:30 时,下午13:30 时至16:00 时,将单位介绍信发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内进行报名。
4. 谈判文件递交4.1谈判技术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 24日9:00点,递交地点: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滨江西路天山小区内龙湾公馆办公室楼 李瑞收,158*****699,lr0172-jl@cnpc.com.cn。
4.2谈判价格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 24日9:00点,递交地点: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滨江西路天山小区内龙湾公馆办公室楼 李瑞收,158*****699,lr0172-jl@cnpc.com.cn。
4.3谈判价格文件报价要求:签字盖章原件。
4.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不予受理。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21号 邮 编:100037
联 系人: 张远电 话: ***-********
电子邮件: zhang.yuan@cnpc.com.cn 传 真:
招标人评审方: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地 址: 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滨江西路天山小区内龙湾公馆办公室楼
邮 编: 100037
联 系人: 李瑞电 话: 158*****699
电子邮件: lr0172-jl@cnpc.com.cn 传 真: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吉林市分行驻吉化公司支行
户 名: 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账 号: 08022118 0920 0238 148
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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