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墩小区5-11楼及东梅小区1-14楼地下室停车场交通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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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下墩小区5-11楼及东梅小区1-14楼地下室停车场交通设施工程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镇海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镇海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镇海街道 ;工程建设规模: 约50万元 ;
2)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发布的工程预算书);
3)工期要求:总工期: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4)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交通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的企业;
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 2011 年 12 月 1 日起在荔城区公共资源配置中心网(http://www.lcpz.gov.cn/)上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荔城区公共资源配置中心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人需要书面招标文件和招标图纸的,请于 2011 年 12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荔城区商务大楼3楼)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100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荔城区公共资源配置中心网上下载的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单低价法。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元),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人交纳。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会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承包合同后三天内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1 年 12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荔城区公共资源配置中心二层会议室。
b)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镇海街道办事处 ;
地址:镇海街道,邮编: / ;
电话:131*****166 传真: / ;
联系人: 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荔城区商务大楼三楼,邮编:351100;
电话: 137*****656 传真: / ;
联系人: 小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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