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县熊官屯镇政府垃圾分类清运车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铁岭县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心 受
铁岭县熊官屯镇政府 委 托 ,对
铁岭县熊官屯镇政府垃圾分类清运车项目 ( 项 目 编 号 :TLX[2020]A01 ) 在中 华 人民共 和 国 境 内 进 行
询 价 采 购 , 现欢 迎合 格 的 供 应 商 参 加 本 次 政府 采 购 活动 。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内容 | 是否进口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01 | 垃圾分类清运车 | 按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 否 | 18 方压缩垃圾车 : 容积: 18 立方 排气量: 7250ml | 1辆 |
后翻式自卸车 : 容积: 8 立方 排气量: 3760ml | 1辆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项 目 预 算 金 额 : 人 民 币
544000 元 。
最 高 限 价 金 额 : 人 民 币
544000 元 。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 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 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 文 件 领 取 时 间 :
2020 年 4 月 16 日 8:30 时 起至 2020 年 4 月 20 日16:00 时止 ( 北 京 时 间 , 节 假 日 除外)
采购 文 件 领 取 方 式 : 疫情期间采购文件以现场领取
电子邮件、 快递 邮寄 下 载 采购 文 件 领 取 地 点 :
铁岭县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心 采购 文 件 发 售 价 格 : 人 民 币
0 元 / 本 ( 免 费 ),售后 不 退 。
领取 文 件 其 他 说 明 ( 适 用 于现 场 领 取 方 式 ):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 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 、法定 代表人 ( 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 授权委托书原件 (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 。
重要提示: 因疫情期间为尽量减少人员流动,请报名供应商把以上资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采购人(邮箱:********1@qq.com)由采购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由营商中心以电子邮件方式通过网络发送采购文件,资格审查最终以采购人审核为准。 资格审核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9*****987 报 名 联 系 人:柳女士 ;联系电话:150*****073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询价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 响 应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及 询 价 会 议 时 间 :
2020年4月27 日9:30 时 (北京时间)
递交 响 应 文 件 及 询 价 会 议 地 点 :
铁岭县政府主楼 1040 室 。
八、公告期限 公告 期 限 :
2020 年 4 月 16 日 至
2020 年 4 月 20 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 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铁岭县熊官屯镇政府
地址:铁岭县熊官屯镇
项目 联 系 人 : 李先生 联 系 电 话 :
159*****987 采购代理机构: 铁岭县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 铁岭县政府 1037 室
项目 联 系 人 :柳女士 联 系 电 话 :
150*****073,
***-******** 邮 箱 地 址 :tlxjyzx@163.com
铁岭县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心
2020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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