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升级建设单一来招标公告

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升级建设单一来招标公告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家论证

采购人

沙市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项目名称

沙市区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升级建设

预算价

人民币20万元

联系人

路金辉

联系方式

****-*******

采购人地址

沙市区长港路100号

拟选择单一来

源供应商名称

荆州荆楚时空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集约化升级建设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沙市区政府门户网站自2008年建站以来由荆州荆楚时空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继2014年、2018年改版以来,根据2019年省市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升级建设要求,现对沙市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集约化升级建设。

《财政部74号令》第三十八条:“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情形,且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货物、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按照本办法第四条报财政部门批准之前,应当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示,并将公示情况一并报财政部门。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单一来源论证评审小组评审意见如下:

1、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要求。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满足服务需求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拟对沙市区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升级建设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于2020年4月14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论证。专家论证结果为本次采购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的要求。据此,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

参会专家名单: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 称

刘曦 武汉广联三山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荆州分公司 工程师

陶孝海 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工程师

张凌燕 荆州市天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会计师

拟成交价格

人民币:20万元(最终成交价格以单一来源采购的成交价格为准)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公示期:2020年4月16日-2020年4月22日 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4月15日

集中采购机构:沙市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监管部门:沙市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路金辉 联系人:张金田

电  话:****-*******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集约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