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厂迁建招标公告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厂迁建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锡盟正扬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乌拉盖管理区分公司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厂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锡盟正扬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乌拉盖管理区分公司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厂迁建项目位于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管理区巴音胡硕镇污水处理厂南侧,工程占地面积7516.42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报废汽车堆存区、汽车拆解车间、成品车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办公区生活区等。同时,配套建设门房、废水收集池、隔油池、化粪池、事故池等。项目主要是拆解报废汽车,拟计划年回收拆解汽车300辆,车型包括重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轻型越野车,小型轿车及其他车辆等。本项目工程总投资430万元,环保投资约7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7.44%

二、评价区域内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切割废气、废液排空时挥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氟氯烃及运输道路起尘。

(2)废水: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的废水为初期雨水、报废汽车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

(3)噪声:项目主要产噪设备为拆解车间内的各种设备和运输车辆等。

(4)固废:由于本项目主要进行汽车拆解、综合利用回收的业务,所属行业较为特殊,因此产生固废的种类、数量较多,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及员工生活垃圾等。

三、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要点

1、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切割废气

切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排放。

②非甲烷总烃

项目拆解预处理工序中,会将残留于报废汽车中的废液进行排空,废液挥发的气体将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内飘散,其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该类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

③氟氯烃

制冷剂主要为氟氯烃,在正式拆解以前,用专用的汽车制冷剂收集装置收集到密闭的容器中进行储存,正常情况下氟氯烃挥发量很少,仅有少量氟氯烃在操作过程中会泄露到空气中。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

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管网纳入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

(2)生产废水

①报废汽车冲洗废水

废汽车进厂后,需用高压水枪对其进行简单冲洗,洗掉灰尘,废水中的污染物主要是CODCr、BOD5、SS、石油类。该类废水经废水收集池+隔油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管网纳入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

②地面冲洗废水

为保证拆解车间的清洁,公司每个月对拆解车间清洗三次。地面冲洗废水的水质与报废汽车冲洗废液的水质接近,这污染物主要是CODCr、BOD5、SS、石油类,该类废水经废水收集池+隔油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管网纳入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

③初期雨水

根据项目性质,厂区初期雨水中含有少量的石油类物质。该类废水经废水收集池+隔油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管网纳入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

3、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选用良好声学性能的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报废汽车拆解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其中能回收利用的定期外卖处理,不能回收利用的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通过在厂区内指定地点设置垃圾箱到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项目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液、废机油、废防冻液、玻璃清洗液、废蓄电池、废电容器、其他电子部件等为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分类贮存在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标准的容器储存,加上标签,并有专人管理,定期移交给相关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无害化处置。

四、项目全文网络连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报告书全文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HhnPUHahU6_opC_o6D-UDw,提取码:ug9x。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来电或传真方式向环评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版全本,或至建设单位查阅全本。全本查阅期限:2020年4月13日~2020年4月24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认为建设项目采取的环境影响预防和减缓措施是否可行,您有何补充和建议;

(2)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3)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统一制定,可从生态环境部官网下载,网络链接为:********_665329.html">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对项目建设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公众可以信件或传真的方式将意见送至环评机构或建设单位。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全本查阅期限:2020年4月13日~2020年4月24日。

九、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锡盟正扬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乌拉盖管理区分公司

委托联系人:许总

电话:152*****578

十、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传真:152*****505

邮箱:********2@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众 环境影响评价 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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