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坛分中心信息化办公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海坛分中心信息化办公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坛分中心信息化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平潭综合实验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04月15日12:50 |
报名时间 | 2020年04月15日13:00至2020年04月20日17:00 | ||
报名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4月22日09:30 | ||
预算金额 | ¥123.3251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龙宇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5*****687 | ||
采购单位 |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一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5*****687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周路21号1#7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受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委托,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190]GK[XJ]*******、海坛分中心信息化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组织询价采购,现欢迎合格国内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编号:[350190]GK[XJ]*******
2、项目名称:海坛分中心信息化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询价保证金 | |||||
1 |
| *******.8 | 24665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特殊要求:
包:1
明细 | 描述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a.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b.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为本项目提供人员情况汇总表。 |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询价文件随同本项目询价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询价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采购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20-04-15 13:00报名截止时间2020-04-20 17:00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0-04-22 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1号楼701室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询价时间及地点:2020-04-22 09:30,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1号楼701室
11、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无
12、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13、本项目采购人: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一层
联系人姓名:曾杰
联系电话:135*****687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周路21号1#701
项目联系人:林龙宇
联系电话:****-********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04-15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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