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案件卷宗归档扫描即时扫描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投标人与招标人、潜在投标人等本项目相关单位不存在利益关系。(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案件卷宗归档扫描即时扫描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20-2681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完成将案件在立案阶段的档案材料窗口收集、整理排序、扫描、上传系统、手动调整条目顺序及为此项目所配套软件等工作,扫描案卷的内容、质量按照高院要求,进度当天完成。此项目必须包含配套的高速扫描仪(需注明型号)、相应配套软件、条码枪、窗口成套西装制服等。【为此项目服务的人数不得少于20人,其中立案庭安排的人员素质及形象能力必须符合窗口接待的标准,并配备成套制服(*相关岗位还需配备大型高速扫描仪)】 5、交付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沪闵路6468号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之日后起一年内 7、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上海市政府采购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04-15 14: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4-22 14: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投标人与招标人、潜在投标人等本项目相关单位不存在利益关系。(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4-15 14:00:00至2020-04-22 14: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加盖单位公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上述资格要求中所需要的证明资料;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招标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售价500元人民币/本,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5-06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05-06 13: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64号评审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开标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网上投标回执及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以及装订完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1正4副准时出席开标会议。自带笔记本电脑及上网工具 六、其他事项 /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