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吾县县城供热管网改造及供热厂房设施维护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伊吾县县城供热管网改造及供热厂房设施维护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编号: ZYCXHM(2020)-06

二、采购组织类型: 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伊吾县县城供热管网改造及供热厂房设施维护项目EPC总承包1********改造供热管网,厂房维修,锅炉、除尘器、自动化控制等附属设备维修及购置安装。伊吾县县城供热管网改造及供热厂房设施维护项目EPC总承包内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设计、设备采购和施工等所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有效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施工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具备市政工程、锅炉安装改造维修,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机电安装,并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条件:

①工程设计须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或市政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具备);

②工程施工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锅炉(2级及以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级公用管道))(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

4.本标段允许联合体投标。

4.1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并与联合体成员签定联合体协议(按照招标公告附件版本格式)。

4.2联合体组成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同一单位在本标段中只能单独参与或仅能以某一联合体成员的身份参与投标。

4.3在本标段招投标过程中,不允许联合体发生成员变更的情形,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5、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

5.1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组成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5.2项目总负责人: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并具备中级级以上工程师职称(如为联合体,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3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并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如为联合体,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4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如为联合体,必须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

5.5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如为联合体,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6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及安全员岗位证(如为联合体,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7投标人须保证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组成人员【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自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有效社保缴纳证明。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在本标段中兼任其他岗位。

6、外埠企业须在新疆建设云进行信息报送,具有新疆工程建设云上打印的企业信息报送册或具有进疆登记备案册。且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投标报名被授权委托人须为企业信息报送册或进疆登记备案册中备案人员。

7、其他说明:

如报名的投标人达到15家(含15家)以上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20-04-15 至 2020-04-21 19:30:00

上午: 09:30-13:30

下午: 15:30-19: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哈密市伊州区天山西路瑞华大厦13楼新疆志远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标书售价(元): 2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报名时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如为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各方,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原件、联合体协议书(须按指定格式提供)、人员资质证书及社保证明(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原件);(如不是联合体投标,要求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原件、人员资质证书及社保证明(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原件)外埠企业须提供新疆工程建设云上打印的企业信息报送册或提供有效进疆登记备案册。

以上所有资料,报名时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资料不齐全的,将不予受理。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20-05-11 10:30:00

七、投标地址: 哈密市伊州区天山西路瑞华大厦13楼新疆志远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八、开标时间: 2020-05-11 10:30:00

九、开标地址: 哈密市伊州区天山西路瑞华大厦13楼新疆志远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投标保证金:


序号标项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元)开户银行收款账号交付方式备注
1伊吾县县城供热管网改造及供热厂房设施维护项目EPC总承包200000哈密市商业银行田园路支行9080 5010 0100 0045 06网银转账或银行电汇;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志远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朱娅思

联系电话: 159*****553

传真: ****-*******

地址: 哈密市伊州区天山西路瑞华大厦13楼

2、采购人名称: 伊吾县诚信热力供应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刘铭

联系电话: 138*****120

地址: 伊吾县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伊吾县采购办

联系人: 苏杰

监督投诉电话: 180*****717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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