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机务段探伤能力补强用探伤、清洗及搬运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延安机务段探伤能力补强用探伤、清洗及搬运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西安局集团公司延安机务段探伤能力补强用探伤、清洗及搬运设备购置项目资金来源为更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陕西铁信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西安局集团公司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使用单位 | 到货时间 | 到货地点 | 技术要求 | 保证金(元) |
包件1 | 移动探伤机购置 | 移动式机车轮辋轮辐探伤机 | 移动式 | 套 | 1 | 延安机务段 | 2020-05-30 | 延安机务段 | 详见招标文件 | 162000 |
包件2 | 井式探伤设备购置 | 井式多功能探伤机 | 井式 | 台 | 1 | 延安机务段 | 2020-05-30 | 延安机务段 | 详见招标文件 | 3960 |
包件3 | 清洗机购置 | 激光清洗机 | 台 | 1 | 延安机务段 | 2020-05-30 | 延安机务段 | 详见招标文件 | 14400 | |
包件4 | 搬运车购置 | 电瓶搬运车 | 5吨 | 辆 | 1 | 延安机务段 | 2020-05-30 | 延安机务段 | 详见招标文件 | 1800 |
包件5 | 托盘搬运车购置 | 电动托盘搬运车 | 2吨 | 辆 | 2 | 延安机务段 | 2020-05-30 | 延安机务段 | 详见招标文件 | 1980 |
包件1: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制造企业。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须是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提供产品技术说明书,详细的功能介绍及参数资料。提供投标产品对机车轮对在线探伤全过程探伤作业的视频文件(AVI或RMVB格式)。
(3)投标产品应通过铁路总公司(含原铁道部)或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含原铁路局)组织的产品鉴定或技术评审,须提供技术鉴定或评审报告影印件(原件备查)。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其证书在有效期内。
(5)提供投标产品2016年以来铁路机务系统不少于2项销售业绩,须提供相应证明(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并提供对应业绩用户出具的质量良好运行证明材料(盖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7)报名并获取了本项目招标文件。
包件2: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制造企业。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须是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提供产品技术说明书,详细的功能介绍及参数资料。提供投标产品探伤全过程作业的视频文件(AVI或RMVB格式)。
(3)投标产品须通过铁路总公司(含原铁道部)或省部级组织的技术评审,须提供技术评审报告影印件(原件备查)。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其证书在有效期内。
(5)提供投标产品2016年以来在铁路机辆系统不少于2项销售业绩,须提供相应证明(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并提供对应业绩用户出具的质量良好运行证明材料(盖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7)报名并获取了本项目招标文件。
包件3: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2)投标人须为本次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指定代理商。投标人为制造商时,须提供完善有效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除须提供制造商上述证书外,还须提供制造商为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并注明售后服务由制造商承担。
(3)投标产品应成熟、稳定、可靠,须提供投标产品2016年以来三项及其以上销售供货业绩(标书附合同影印件,原件备查),提供销售供货业绩相对应单位出具的使用良好证明(使用单位盖章),提供产品的原始说明书、技术规格资料及不少于5分钟的现场使用视频资料(AVI、RMVB格式均可)。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并获取了本项目招标文件。
包件4、5: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制造企业或其授权的代理商。投标申请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电动搬运车的生产(或销售)范围。
(3)投标产品应为成熟定型产品,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高清实物照片、产品样册及说明书(含参数)、现场设备使用视频(AVI或RMVB格式、视频不少于5分钟)等原始资料。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2016年以来不少于2项销售业绩,须提供相应证明(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并提供对应业绩用户出具的质量良好运行证明材料(盖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5)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除须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出具的独家授权证书,并载明售后服务和质保责任由制造商全部承担。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报名并获取了本项目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4月2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报名、获取标书。
报名方式:在本公告最下方点击“我要报名”按钮进行报名,并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资料。
联系人:成女士,联系电话及传真电话:***-********,***-********。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成功后按照短信提供的网址及认证码下载招标文件及“报价程序”。
4.4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截止时间次日17点30分前未发弃标函且未参加该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的,严格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进行年度信用评价,扣1分/次,扣完为止。
4.5投标人报名后无故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将不再接受其参与该项目二次竞标。
5.1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2020年4月26日下午14:00~15:00在陕西铁信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市友谊东路李家村十字东北角“中铁第一国际”大厦十二楼第一开标室)当面递交给招标人。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4月26日15时00分。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及传真电话:***-********、***-********。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中标供应商须开具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本项目以不含税价作为评标价。
代理机构:陕西铁信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西安市工商银行铁路局支行
账号:220-5****-*******
地址:西安市友谊东路李家村十字东北角“中铁第一国际”大厦1203、1204室
邮编:710054
联系人:成女士,李先生
联系方式:***-******** 、87866221
***-******** 、87866209
陕西铁信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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