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移动办公和移动监管应用系统
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移动办公和移动监管应用系统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FJYS[DY]*******的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移动办公和移动监管应用系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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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C030101 | 基础电信服务 | 基础电信服务 | 1 | 批 | 国内 | ******* | ******* | 中国移动 | 中国移动 | 无 | ||||
合计: | *******.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柒万陆仟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47号;
4.3交付条件:项目验收完成后30日付95%,合同期满后付5%。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无线政务专网通信服务5.1.1专网流量卡:共需开设无线政务专网流量卡117张(含数字福建CA),单位实名。5.1.2无线流量池:共享流量池500G/月,服务期24个月。5.1.3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5.2移动办公应用服务服务端服务项目服务内容移动政务应用基础服务无线政务专网整合服务完成与数字福建无线政务专网项目的管理、建设、服务运营等部门对接沟通工作;制定省内市场管理单位接入制度及接入规范,提供技术支撑及接入引导无线政务专网应用上线服务对接无线政务专网管理机构,做好无线政务专网应用上线应用市场。协调无线政务应用安全检测单位,做好应用安全加固、再封装等工作。无线政务专网应用维护服务对省市场监管局在数字福建无线政务专网上线使用的应用,协助做好运行维护事宜。移动政务应用定制服务身份认证服务管理员登录需“用户名、密码、数字证书”齐全,可按权限设置不同等级管理员。用户管理服务管理员管理用户,能手动或者批量添加用户;也能分组分级管理,建立部门分组或者分级别建立分组,建立分组管理员,配合系统设置中的管理员权限管理,能有效管理用户和用户设备。设备管理服务能远程指令控制设备;当设备丢失时,可以先设备锁定,锁定后,设备上任何物理按键无效,找寻设备后能解锁设备。应用中心服务提供政务应用市场,对应用进行安全加固,上传应用,并且支持推送量、下载量、安装量的统计。日志管理服务管理员日志、终端日志管理,便于管理平台了解设备和管理员的操作。消息中心服务发送即时消息、短信或者邮件至设备,并统计下发成功数量,支持未接收重发;该功能支持管理员群发消息和短信、邮件。安全策略服务制定密码、wifi、限制、vpn、消息阅后即焚等策略,推送至设备,强制设备立即启用,或者设备自行选择策略使用;该功能支持不同安全策略的建立。工作区系统服务通过MDM管理安全策略,控制手机相关接口(WIFI、USB、蓝牙、GPS)等开关,阻断可能外泄数据的通道。在工作区中提前预置专属APN(终端用户无法修改),确保工作区的数据只能通过专属APN连接到内网,工作区的数据交换和共享只能发生在手机内的工作区和内网之间,保证工作区数据和应用的安全。2.3移动办公终端服务移动办公终端服务类型主要参数移动办公终端Ⅰ型(105台)1、外观设计:直板,机身厚度≤8.8MM2、操作系统:≥Android 10.03、网络制式:双卡双待,支持移动、联通和电信4G模式4、CPU:≥8核,CPU频率≥1.9GHz,国产自主知识产权高性能手机通信芯片,敏感数据不易被获取。5、屏幕:≥6.53英寸,分辨率:≥FHD+2400×1176像素,多点触控触摸屏。屏幕类型:OLED6、拍摄功能:主摄像头:≥4000万;支持自动对焦,副摄像头:像素≥3200万7、存储:运行内存≥8GB,机身内存≥256GB,支持扩展存储。8、支持重力传感器、接近传感器、光线传感器、屏内指纹9、其他:电池容量:≥4500mAh;数据线接口:TYPE-C;移动办公终端Ⅱ型(12台)1、外观设计:可折叠屏,机身厚度≤11MM,展平态宽度≥146.2MM2、操作系统:≥Android 9.03、网络制式:双卡双待,支持移动、联通和电信4G模式4、CPU:≥8核,CPU频率≥1.8GHz,国产自主知识产权高性能手机通信芯片,敏感数据不易被获取。5、屏幕:展开态≥8英寸,分辨率:展开态≥2480 x 2200像素,多点触控触摸屏。屏幕类型:OLED6、拍摄功能:主摄像头:≥4000万;7、存储:运行内存≥8GB,机身内存≥512GB,支持扩展存储。8、支持重力传感器、接近传感器、光线传感器、屏内指纹9、其他:电池容量:≥4400mAh;数据线接口:TYPE-C;。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采购文件中的规定及合同中相关条款在项目建成后1个月内完成验收。产品软件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2)甲方有权对项目实施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予以全面配合。。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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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95 | 项目验收完成后30日付95% | |
2 | 5 | 合同期满后付5%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确定的服务期限为24个月。。
10、违约责任
10.1任何一方无故不履行本须知之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在收到守约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纠正违约行为并赔偿守约方由此产生的损失。10.2一方违约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任何一方应承担的赔偿损失的责任范围不包括他方未实现的预期利润或利益、商业信誉的损失、数据的丢失、其他方损失以及其他间接损失。10.3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如地震、山洪、雷电、台风、海啸等自然灾害、电磁干扰、战争、政府行为等)导致甲方通信中断,或因现有网络不可避免的技术上的缺陷导致甲方通信短暂中断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11、知识产权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14.1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完成业务开通的验收确认;14.2甲方有义务告知甲方所有使用网络的人员不得利用乙方的网络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及其使用人员自行负责;14.3乙方负责网络的稳定运行;14.4乙方在接到甲方投诉后,经乙方维护人员确定为乙方网络所造成的,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解决,一般故障在8小时内解决,不能按期修复或者调通的,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做好应对措施。若确认不是因乙方网络所造成的,乙方应向甲方进行解释,若确实必要可协助甲方排查定位故障原因。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乙方: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47号 | 住所: |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40号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刘坚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符晓晟 | |
联系方法: | 188*****575 | 联系方法: | 136*****665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省建行营业部 | |
账号: | 账号: | ****************7764 |
签订地点: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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