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博物馆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二期)招标公告
定安县博物馆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二期)招标公告
采购邀请
海南诚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定安县博物馆(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定安县博物馆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二期)(项目名称)的相关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诚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密封响应。
2.项目编号:HNCT202003-065
3.采购预算:53万元
4.采购内容:
(1) 珍贵文物二维高清图片采集(20件);
(2) 珍贵文物三维数据采集(20件);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5.交付日期:在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任务,并通过项目验收测试,具备系统运行条件
6.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付款方式: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
8.验收方式:由采购人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验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1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对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原件。对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法人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函原件;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合法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函原件;良好的商业信誉可以采取承诺制);
1.3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1个月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复印件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函原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上截图);
3.是否允许联合体报价:否;
4.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并缴纳磋商保证金。
1.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4月21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海府大道168号金鹿花园商住楼二期22幢A702房。
3.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受托人携带有效的介绍信、身份证,及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错误信息给供应商的响应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供应商欲变更报名登记的项目信息,请于保证金截止日前到我单位重新填写报名登记表)。
4.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4月27日10:00(北京时间);
2.磋商时间:2020年4月27日10:30
3.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海南省招标投标协会 号开标室(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
4.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本项目采购公告为5个工作日。
采购人名称:定安县博物馆
地 址:海南省定安县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 系方 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南诚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海府大道168号金鹿花园商住楼二期22幢A702房
采购文件咨询、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洪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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