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卫生健康局安居区2020年病媒生物消杀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卫生健康局安居区2020年病媒生物消杀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卫生健康局安居区2020年病媒生物消杀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4-15 15:41 |
采购人 | 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卫生健康局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遂宁市安居区行政小区,联系方式:蒋先生,139*****009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广厦运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圣泉路172号魅力城商铺5栋3楼2号,联系方式:晏女士,****-*******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晏女士,电话:****-*******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附件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具有满足本次招标项目特殊行业的法定资质:取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灭鼠除虫或病媒生物防制消杀服务项目的合法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注:①供应商可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供应商也可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4、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时间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和纳税证明复印件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原件,免税的提供免税证明);6、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7、具有满足本次招标项目特殊行业的法定资质:取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8、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灭鼠除虫或病媒生物防制消杀服务项目的合法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9、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11、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代表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12、提供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作为报名证明材料的缴费收据复印件;13、提供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根据川财采(2020)28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20-04-16 09:00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20-04-22 17:00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发售。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现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上述证明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遂宁市河东新区圣泉路172号魅力城商铺5栋3楼2号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400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遂宁市河东新区圣泉路172号魅力城商铺5栋3楼2号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20-04-27 13:30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20-04-27 14:0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遂宁市河东新区圣泉路172号魅力城商铺5栋3楼2号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04-27 14: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遂宁市河东新区圣泉路172号魅力城商铺5栋3楼2号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根据川财采(2020)28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预算金额(元) | 250000 |
采购品目名称 | 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
行业划分 | Q839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1、消杀范围:安居区中心城区建成区。2、消杀内容及频次:2.1消杀内容:对约定的消杀范围、环境,结合春夏季节、秋冬季节病媒生物防制需要,按质、按量进行灭鼠、灭蚊、灭蝇、灭蟑服务。2.2 消杀频次:春、夏、秋季节各一次,共三次。3、消杀时间:业主指定时间。4、消灭服务要求:4.1消杀服务工作要求:(1)做好日常灭鼠除害的巩固工作;(2)确保药物使用安全、有效。投(施)药后,应向采购方指出需防护的部位和措施;(3)所使用的灭鼠毒饵、除虫药物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质量标准;(4)事先做好施药前提示,合理安排工作,不能影响居民群众的学习、工作、生活;(5)工作期间确保对采购人辖区内的动植物及公共设施不造成损害;(6)确保作业安全,若因施工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存在安全隐患造成自身和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其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7)开展日常消杀维护,确保消杀效果;(8)统一、集中开展除“四害”工作时,应当提前 10 个工作日向采购人告知消杀服务时间;(9)统一着装、佩证上岗、明确任务、文明作业,填写服务登记卡,并请服务单位有关人员签字,作为当次服务的凭据;(10)派往采购方服务的工作人员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11)有责任指导责任单位修复、增设防鼠设施和做好日常灭鼠除害的巩固工作,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需要增设的防鼠设施向采购人提出建议;(12)做好各项安全工作宣传,杜绝投药过程中出现人、畜、禽误食误服安全隐患;(13)提前提交施布药品出现人、畜、禽误食误服后的应急处理方案。4.2消杀服务质量要求:(1)灭鼠要求:a、15 平方米标准房间布防 20×20 厘米滑石粉块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 3%;有鼠迹(鼠洞、鼠粪、鼠咬痕等)房间不超过 2%;要求安装防鼠设施的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 5%;b、不同类型的外环境 2000 延长米,鼠迹不超过 5 处。(2)、灭蚊要求:a、居民住宅、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虫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b、500ml 收集勺采集城区内大中型水体中蚊幼虫和蛹阳性率不超过 3%,阳性勺内幼虫或蛹的平均数不超过 5 只;c、特殊场所白天人诱蚊 30 分钟,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数不超过 1 只。(3)、灭蝇要求:a、重点单位如餐饮操作间、客房有蝇房间不超过 1%;其他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 3%,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 3 只;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 5%;加工、制售直接入口食品场所不得有蝇;b、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4)灭蟑螂要求:a、室内有蜚蠊成若虫房间不得超过 3%,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 5 只,小蠊不超过 10 只;b、有活蜚蠊卵鞘房间不超过 2%,平均每房间不超过 4 只;c、有蜚蠊粪便、脱皮等蟑迹房间不超过 5%。 |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备注 | 财政部门名称及联系电话:遂宁市安居区财政局,****-*******。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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