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044006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东丽施工[2020]0403
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天津市东丽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PPP项目已由 天津市东丽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丽审批投[2019]4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249425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249425万元 ,资金已到位,建设规模为 4200吨/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受 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 项目概况:天津市东丽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PPP项目,建设规模为4200吨/日,拟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占地262669.3平方米,申报总建筑面积159293平方米。主要引进先进的垃圾焚烧炉等进口设备,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建筑垃圾与炉渣综合利用工程、餐厨垃圾处理工程、湿垃圾处理工程、粪便处理工程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工程。项目建成可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处理2400吨/日、餐厨垃圾处理200吨/日、粪便处理600吨/日、湿垃圾处理200吨/日、建筑垃圾处理300吨/日、炉渣综合利用处理500吨/日和每小时80兆瓦的发电规模,总投资额249425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东丽欢坨村,东至杨北公路、南至赤欢路、西至欢坨村现状农田、北至金钟河南侧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东丽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PPP项目建筑垃圾及炉渣综合利用工房与餐厨粪便综合处理工房钢结构及屋面工程,招标范围:建筑垃圾及炉渣综合利用工房与餐厨粪便综合处理工房钢结构及屋面板制作、安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示全部内容。钢结构最大高度17米,钢结构最大单跨跨度8米,最大单体钢结构总重量1250吨,最大单体建筑面积22690平方米。本次招标规模28690平方米。总投资额2700.0万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0年05月20日 至 2020年09月30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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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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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确认方式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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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04月15日 至 2020年04月22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4月22日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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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04月15日至2020年04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2时00分,下午 13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凡有意参与且符合本招标公告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可直接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 获取文件。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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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文件的递交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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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田贵祥(印鉴)
办公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西城大道1号
邮政编码:400000联系人:赵工电话:
180*****802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崔焱(印鉴)
办公地址:北京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
邮政编码:100045联系人:张相丞电话:
137*****530传 真:
***-********日期:2020年04月15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东丽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受理负责人:赵工
电话:
180*****802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西城大道1号
天津市东丽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受理负责人:高娜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donglizhaobiaoban@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利津路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