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公告

丹阳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公告

谈判邀请书


欢迎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项目名称:丹阳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标书编号:丹政采标(2007)谈字35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应具有的资质条件:
1、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从事上述产品生产、经营的企业;
3、合格的医疗设备供应商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有2005-2007类似的成功案例(至少一个,提供合同及验收证明文件原件);
5、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江苏省、镇江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时间:2007年7月27日至8月1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
地点: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丹阳市政府大院财政局二楼);
售价:300元人民币/份,现金支付,谈判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没有购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年检);(2)购买谈判文件的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3)符合要求的成功案例的合同及验收报告原件及复印件;(4)符合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携带备查)。
三、采购范围及要求
标一:血液透析机1台
标二:进口纤维胆道镜1台
标三:C臂机1台
四、付款方式
设备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80%,其余20%在设备使用满1个月后付清。
五、供应商在响应谈判时,标一、二各需交纳壹万元人民币的谈判保证金,标三需交纳伍万元人民币的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必须在谈判响应截止日之前交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帐户名称: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丹阳市建设银行云阳分理处;帐号:****************0389),否则谈判响应无效。
六、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及谈判地点
响应截止时间:2007年8月8日(星期三)上午9:00,届时请供应商代表(2人以内)出席谈判会议。
地点:丹阳市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七、购买谈判文件联系人:贺宁;联系电话:(0511)*******
项目负责人:张丽;联系电话:(0511)*******


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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