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康定市委宣传部关于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康定市电子政务外网功能优化拓展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
中共康定市委宣传部关于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康定市电子政务外网功能优化拓展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
中共康定市委宣传部关于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康定市电子政务外网功能优化拓展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
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
我部拟对“康定市电子政务外网功能优化拓展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现就此事项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广泛征求意见,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人:中共康定市委宣传部
采购项目名称:康定市电子政务外网功能优化拓展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采购项目预算为95万元/3年,包括语音、视频和数据,现场技术维护、7×24小时监控、定期巡检和设备信息收集等,提供设备运行技术维护服务。现场维护、巡检服务、故障管理服务、变更管理服务、技术支持、入侵检测和防护、终端系统优化重点保障服务、系统定期预防性软件检查维护、系统故障排除紧急响应服务、系统软硬件升级、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行维护、软件操作维护及网络安全技术培训、系统调整、工程支持等服务。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是本次拓展优化租赁服务须和已建的康定市电子政务外网进行级联,必须实现统一通讯传输架构、统一通讯互联互通,闭环管理运行。2018年5月19日、2019年3月完成“全州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建设服务、中共康定市委宣传部电子政务外网”政府采购工作;其相关平台系统、专网传输、硬件租赁、系统综合运维均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甘孜分公司中标独立承建。二是要求提供拓展优化服务的综合服务商,必须全面熟悉、了解原有系统的应用及部署,现有系统平台经过多次建设,其链路通讯结构、存储方式、业务逻辑等方面已经相当复杂,并涉及很多敏感数据。因此需确保现有业务经办不受任何影响,当前业务数据能充分利用、业务经办流程不作全面调整的基础上开展,确保优化升级改造服务不中断和多项新业务的快速部署的要求,完成平滑过渡。三是自2018年运行至今以来,系统基础架构为电子政务各种系统的底层架构,为现有宣传部相关网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所有系统和业务处理服务均基于电信提供的架构和软件服务。四是本次拓展优化租赁服务是为充分利用系统原有专用系统、光纤资源、前端立杆等,统一建设架构、方式、标准。保证拓展优化后保持一致,利于相关工作实施的延续性和售后一致性,保证兼容性,减少系统修改的工作量和复杂度,简化各级相关单位办理的环节和复杂度,减少各级相关单位的运行维护成本。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保证规范统一,无缝对接。包括语音、视频和数据,现场技术维护、7×24小时监控、定期巡检和设备信息收集等,提供设备运行技术维护服务,主要维护包括:现场维护、巡检服务、故障管理服务、变更管理服务、技术支持、入侵检测和防护、终端系统优化重点保障服务、系统定期预防性软件检查维护、系统故障排除紧急响应服务、系统软硬件升级、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行维护、软件操作维护及网络安全技术培训、系统调整、工程支持等服务;需要区分不同业务,以提供不同等级的服务质量。相互独立,物理信道带宽独享,可以按需调整,同时共享物理传输介质。五是宣传部电子政务外网都是使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甘孜分公司服务,相关设备全部由其提供租赁服务和维保服务,及其承载的相关系统由其独立开发建设和长期维护。如果变更为其他服务商,需要修改大量网络设置和安全策略以及网络、数据重新规划和配置各类业务处理设备、通讯设备、信息系统接口、数据处理、数据系统接口等。重新建设期间通信、网络、综合系统都将受到极为严重的影响,从而引发整个系统的瘫痪,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结合本项目预算和重建的投入,从维护国家利益角度,避免重复建设,造成资金浪费,建议由原供应商作为唯一供应商承担本项目。
经专业人员论证,认为其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有助于保障项目质量、有效规避可能产生的项目质量风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因此,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甘孜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康定县西大街139号
(五)专业人员对相应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详见附件《单一来源采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人:中共康定市委宣传部
地址:四川省康定市委办公楼四楼
联系人:仁青卓玛女士
联系电话:181*****128
财政监管部门:康定市财政局
地址:四川省康定市榆林新区康定市财政局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17楼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7*****972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和财政部门。
附件:单一来源采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2020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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