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器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车辆器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车辆器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某部队(以下均简称“采购单位”)委托,拟对车辆器材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正大鹏安竞磋(货物)2020-011)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磋商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编号

正大鹏安竞磋(货物)2020-011

采购项目名称

车辆器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人民币87.9312万元整

项目分包个数

项目要求

磋商内容:车辆器材采购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磋商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供应商必须具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有明确的设备经营许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6.本项目不接受磋商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20年04月15日

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自2020年04月16日至2020年04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

500元整(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

格尔木市江源路就业局南楼三楼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1、 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2、网上购买标书的投标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4@qq.com),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磋商截止时间

2020年04月2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

2020年04月2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磋商及磋商地点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青海省格尔木市盐桥路电商大厦三楼会议室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人:某部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楚女士

联 系 电 话:****-*******

邮箱:********4@qq.com

联 系 地 址:格尔木市江源路就业局南楼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青海省农村商业银行西宁市海西路支行

收款人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银行账号

8201 0000 0003 9564 1

其他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楚女士,联系电话:****-*******;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公告发布媒体等

本公告同时在:《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监督单位:某部队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15日



标签: 器材 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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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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