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炼油厂重整装置含铂废催化剂回收铂金招标公告

格尔木炼油厂重整装置含铂废催化剂回收铂金招标公告

格尔木炼油厂重整装置含铂废催化剂回收铂金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0-XA504-FW18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油田分公司格尔木炼油厂,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格尔木炼油厂重整装置含铂废催化剂回收铂金;

2.2招标编号:ZY20-XA504-FW180;

2.3项目投资:本项目预算费用200.00万元,设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

2.4服务期限:在废旧催化剂卸出前,处置单位须根据格尔木炼油厂书面通知时间,在7个工作日内垫付44.4kg的铂金(金属锭状铂)并运至指定催化剂厂以生产新鲜催化剂。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2.5实施地点:格尔木炼油厂、催化剂处置单位。

2.6项目概况:对青海油田格尔木炼油厂30万吨/年催化重整装置卸出的含铂废催化剂委托处置,回收铂金,回收的铂金用于制作新鲜催化剂。其中PRT-C型催化剂约4.9吨,PRT-D型催化剂约15.3吨,合计约20.2吨,平均铂含量为0.2198%,含铂金总量为44.4kg;催化剂积碳含量按12%计,预估重整废催化剂总重量为22.95吨。在废催化剂卸出前,需处置单位提前垫付44.4kg铂金(金属锭状铂),并运至指定催化剂厂以生产新鲜催化剂。由于回收铂金不足以制造全部新鲜催化剂,因此待废催化剂铂金回收完成,确定铂金缺口量后,处置单位提供需补充铂金。

2.7招标范围为:对青海油田格尔木炼油厂重整装置含铂废旧催化剂进行处置,回收废旧催化剂中铂金,用于新鲜催化剂的生产。其中PRT-C型催化剂约4.9吨,PRT-D型催化剂约15.3吨,合计约20.2吨,平均铂含量为0.2198%,含铂金总量约为44.4kg;催化剂积碳含量按12%计,预估重整废催化剂总重量为22.95吨。由于回收铂金不足以制造全部新鲜催化剂,因此待废催化剂铂金回收完成,确定铂金缺口量后,处置单位提供需补充铂金。

(1)格尔木炼油厂负责将废旧催化剂自装置卸出。处置单位到格尔木炼油厂装置现场进行交接、提货,交接催化剂数量以双方确认过磅数量为准。处置单位负责提供废旧催化剂的包装物,负责废旧催化剂的运输。

(2)在废旧催化剂卸出前,承揽单位须根据格尔木炼油厂书面通知时间,在7个工作日内垫付44.4kg的铂金(金属锭状铂)并负责铂金至催化剂生产厂家的送货及现场交接。乙方提供的铂金必须是金属锭状铂,铂金纯度须≥99.95%,并有标识,且必须能够满足新鲜重整催化剂生产技术要求(具体详见催化剂生产厂家铂金技术要求)。

(3)待废催化剂回收铂金完成后,根据44.4kg减去回收的铂金总量,即为需要补足的铂金量。该部分铂金按照承揽方向新催化剂生产单位交接铂金之日上海黄金交易所成交量加权平均价,结算补充铂金费用。

(4)格尔木炼油厂负责格尔木地区环保手续办理,承揽方协助;承揽方负责其所在地环保手续办理,格尔木炼油厂配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含分公司),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范围包含贵金属加工、或铂加工、或再生利用铂等内容。

3.3投标人近三年内不少于1家炼化企业含铂催化剂回收加工业绩,回收处理含铂催化剂30吨以上(提供合同及结算发票证明)。

3.4投标人具备国家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所列的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应包括HW50废催化剂(251-019-50小类:石油产品催化重整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核准经营方式应包括:收集、处置、利用,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5投标人自身或投标人委托的运输单位具备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具备危险货物运输(第9类,危险物质和物品),投标人委托运输的需提供与符合前述运输资质企业签订的有效服务协议合同原件扫描件。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列入中石油集团和青海油田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或列入投标人失信行为暂停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4月16日至2020年04月21日: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潜在投标人在平台注册后向energyahead@cnpc.com.cn发送加盖公司公章的《审核通过申请》扫描件,申请内容包括:潜在投标人名称即公司名称,参与投标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平台运维人员将在收到申请后及时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14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或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由左侧点击“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在线报名;

②按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向本招标公告指定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①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②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ZY20-XA504-FW180标书费”。

③电汇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号:********9610

行号:********3500

4.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后网上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汇款)后,将发票开具信息表、电汇底单和登记表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songcao@cnpc.com.cn),以开具标书费发票,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邮件发送说明:

潜在投标人请勿删减登记表内容,完整填写登记表所有内容发送邮件时请备注邮件主题为:ZY20-XA504-FW180+潜在投标人名称

4.5 本项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办理说明及办理网点详见附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提交电子版的方式投标,以网上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1.1提交时间:建议于2020年05月08日17:00前(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至时间见6.1,投标截至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交/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必须为电汇,由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出,且在开标时间24小时前到达指定帐户。

5.3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ZY20-XA504-FW180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等信息与本公告中4.3条相同。

6. 开标

6.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0年05月09日 09 时 00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纪检监察现场监督,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4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油田分公司格尔木炼油厂

地 址:青海省格尔木市

联 系 人:吴奉祥

电 话:****-*******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二楼

联系人:宋超、王媛

电话:029-68934545/544

电子邮件:songcao@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2020年04月15日


标签: 铂金 废催化剂回收 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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