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什库尔干县旅游接待宾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塔什库尔干县旅游接待宾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塔什库尔干县旅游接待宾馆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家具用具/柜类/其他柜类,货物/家具用具/椅凳类/其他椅凳类,货物/家具用具/台、桌类/其他台、桌类,货物/家具用具/床类/其他床类 | ||
采购单位 | 喀什古城旅游文化开发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 | 公告时间 | 2020年04月15日17:4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4月15日10:00至2020年04月21日19: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夏马勒巴格乡夏马勒巴格镇10村明宇路1号(明宇广场)8号楼2层223号;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5月06日11:00 | ||
开标地点 |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夏马勒巴格乡夏马勒巴格镇10村明宇路1号(明宇广场)8号楼2层223号; | ||
预算金额 | ¥647.47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高宏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2*****211 | ||
采购单位 | 喀什古城旅游文化开发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喀什古城旅游文化开发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高宏132*****21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天佑铭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夏马勒巴格乡夏马勒巴格镇10村明宇路1号(明宇广场)8号楼2层22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露露151*****953 | ||
附件: | |||
附件1 | *******EA5D023D0AEF5FA40D7" target="_blank" title="点击下载">喀什古城旅游文化开发有限公司塔县旅游接待宾馆采购项目公告.docx |
新疆天佑铭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喀什古城旅游文化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塔什库尔干县旅游接待宾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塔什库尔干县旅游接待宾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YMH(GK)2020-01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宏
项目联系电话:132*****21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喀什古城旅游文化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喀什古城旅游文化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高宏132*****2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疆天佑铭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露露151*****953
代理机构地址: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夏马勒巴格乡夏马勒巴格镇10村明宇路1号(明宇广场)8号楼2层223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第一包:塔县酒店家具采购;投资额:343.72万元;
第二包:塔县酒店配套用品;投资额:303.75万元;
(详细数量规格参数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能合法提供与采购内容相符的设备及相应的服务。(2)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国税及地税)、或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4)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5)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 “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6)税务局开具的依法缴纳近三个月税收证明的良好记录原件;(7)法定代表人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缴纳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缴费凭证原件;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单位近6个月内的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表原件);(8)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2019年新成立公司提供有效期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9)需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47.4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15日 10:00至2020年04月21日 1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夏马勒巴格乡夏马勒巴格镇10村明宇路1号(明宇广场)8号楼2层223号;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夏马勒巴格乡夏马勒巴格镇10村明宇路1号(明宇广场)8号楼2层223号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06日 11: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06日 11:00
六、开标地点: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夏马勒巴格乡夏马勒巴格镇10村明宇路1号(明宇广场)8号楼2层223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1)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能合法提供与采购内容相符的设备及相应的服务。
(2)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国税及地税)、或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4)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5)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 “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税务局开具的依法缴纳近三个月税收证明的良好记录原件;
(7)法定代表人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缴纳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缴费凭证原件;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单位近6个月内的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表原件);
(8)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2019年新成立公司提供有效期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9)需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上(1-9)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资料不齐,报名将被拒绝。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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