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管理与养护(包件一:S6沪翔高速公路、包件二:S7沪崇高速公路)招标公告
高速公路管理与养护(包件一:S6沪翔高速公路、包件二:S7沪崇高速公路)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高速公路管理与养护(包件一:S6沪翔高速公路、包件二:S7沪崇高速公路)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04月15日21:0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12月27日16:00至2020年01月07日10: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原公告:********20,,toolbar=yes,menubar=yes,scrollbars=yes,resizable=yes,location=no,=1024px,height=600px)">公告链接地址"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1月17日10:00 | ||
开标地点 | 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开标 | ||
预算金额 | ¥362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董晴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业主指定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9*****021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大连路515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受委托,对采购项目进行国内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3.2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招标编号:(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hcg19-11746) 3、预算编号: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用地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梁(包括立交桥)、涵洞、通道、防护工程等土建工程以及公路标志、标线、防冲护栏、禁入栅等附属设施的清扫保洁,经常性保养和修补其轻微损坏部分的作业及绿化管理养护与苗木补植等。 包件一养护范围为S6沪翔高速公路,包件二养护范围为S7沪崇高速公路。 基于履约能力的考虑,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本项目中1个包件,按照投标人所投包件采购预算金额较大者优先排序的原则确定。 5、交付地址:包件一:S6沪翔高速公路主线(K20.319~K30.489);包件二:S7沪崇高速主线,匝道立交。 6、交付日期:本项目采用一次招标三年延用、分三个年度分别签订合同的方式实施,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期限三年。 7、采购预算金额: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推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如需报名审核填写相关材料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至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 2、开标地点:。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无 六、 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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