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城区公园设施改造提升及城区节点绿化改造提升工程设计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城区公园设施改造提升及城区节点绿化改造提升工程设计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批准,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安吉县公用事业管理处的委托,就2020年度城区公园设施改造提升及城区节点绿化改造提升工程设计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线上电子招投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编号:HXCG-ZF-2020-017
二.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要求 | 预算 |
1 | 2020年度城区公园设施改造提升工程设计 | 1项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25.93万元 |
2 | 2020年度节点绿化改造提升工程设计 | 1项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21.42万元 |
注:各项报价均不得超各项预算,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或分包。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磋商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3、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磋商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磋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磋商文件,本项目磋商文件不收取工本费);
4、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5、提示: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内的磋商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并下载了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后下载磋商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5月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响应及评审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0年5月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九.磋商地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响应及评审
十、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制作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进行查阅;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及“纸质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及“纸质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若由于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等解密异常情况无法在线解密全部供应商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及“备份响应文件”时,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人员认定后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进行线下投标。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及“纸质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6、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十.质疑及投诉: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和投诉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4、质疑受理:
质疑受理人:胡文迪,邮箱:********1@qq.com,供应商须将书面质疑函邮寄至安吉县递铺镇天目中路771号三楼310室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并将质疑函扫描件发送至受理人邮箱。
十一.其他事项:
1、公告期限: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2、本项目资格后审。
3、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4、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本项目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无须出席磋商会议现场,但供应商必须派授权代表远程参与磋商,并保证其授权代表电话畅通、网络在线。在代理机构电话通知磋商结果前必须确保授权代表始终在岗,磋商过程中的澄清及报价等工作将以电话或网络形式进行。如因为供应商的通信或网络原因造成的磋商失误,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
7、《CA管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9/08-20/3405.html。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晨联系电话:****-*******传真:****-*******
2、采购单位:安吉县公用事业管理处
联系人:殷先生联系电话:138*****112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13/20204/7f690829-cefa-4527-954d-b673cd7c55e6">(线上电子招标4.13)2020年度城区公园设施改造提升及城区节点绿化改造提升工程设计采购.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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