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PE管及PE管件招标公告
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PE管及PE管件招标公告
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PE管及PE管件采购项目
上网公开询价文件
询价文件编号:SWGCGS2020PE-010
项目名称: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PE管及PE管件采购项目
采 购 人: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0二0年四月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12号 邮 编:350001
电话:****-******** 传 真:****-********
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PE管及PE管件采购项目上网公开询价文件
[目 录]
********3#_Toc********2">第一章:采购文件说明--------------------------------------------------------------------------------------3
第二章:报价人须知------------------------------------------------------------5
第三章:技术要求-------------------------------------------------------------7
********3#_Toc********0">第四章:报价文件的提交-------------------------------------------------------9
第五章:成交与签订合同------------------------------------------------------11
********3#_Toc********3">第七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1
第八章:报价文件格式-------------------------------------------------------------------------------------17
第一章:询价文件说明
根据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南江滨东大道延伸段福峡路连接线给水管道项目用量需求,需采购PE管及PE管件。对PE管及PE管件采购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上网公开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报价人对该询价货物及服务进行密封报价。
1、上网公开询价编号:SWGCGS2020PE-010
2、项目名称: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南江滨东大道延伸段福峡路连接线给水管道项目
3.询价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询价货物一览表
4.报价人资格:详见本询价文件中报价须知
5.评审办法:评审委员会将对通过报价人资格证明审查的各合格报价人,根据货物一览表所报总报价最低价为最终供应商的原则。
6.报价截止时间:报价文件应于2020年4月27 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之前报价文件(响应文件须分为报价部分和资质部分,需分开装订成册),应用牛皮纸]信封袋密封的形式加盖公章寄(或送)到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5楼材料部(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12号)
7、评审时间:2020年4 月27 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8、评审地点: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6楼
9、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一、询价货物一览表:
品名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单价(元/米) | 最高限价和价(元) | 品牌 |
HDPE给水管 P100级 | DN710 1.25MPA | 米 | 150 | 1621.8 | 243270 | |
法兰头(含法兰片) | DE710 | 套 | 2 | 4370 | 8740 | |
PE弯头 | DE710*11.25 | 套 | 2 | 7386.77 | 14773.54 | |
最高限价总价:贰拾陆万陆仟柒佰捌拾叁元伍角肆分 | 266783.54 | |||||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66783.54元,若报价人所报价货物单项超过询价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和超过品目合计最高限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 ||||||
交货期 | 成交合同生效后成交人按采购人提供的货物规格、数量3个工作日内给予供货。 | |||||
交货地点 | 成交人负责送达采购人仓库或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货(福州市区)。 | |||||
注明: 1、报价人按询价货物一览表进行报价,对询价货物一览表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其报价无效。 2、报价人的报价应包括设备所涉及的有关项目费用进行报价,包括:货物制造、货物装、卸、运输、税金、劳务、运输、管理、保险、焊接、售后服务以及对供货产品抽样送检检测等全部费用,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应由报价人支付的税金和其他应缴的全部费用。 3、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用户有权终止协议; 4、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和总价报价,上述询价内容为计划采购预估数量,具体采购规格、数量以采购人根据工程实际需求为准,结算时以具体采购货物的序号相应的中标单价合计结算金额。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改本项目的规模的权利,不对此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亦无义务向报价人解释其原因。 5、报价人所报货物必须是原厂原包装,通过合法渠道获取的,报价人在响应文件中必须书面明确承诺此条款。 6、合同执行期间成交人未按合同约定供货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由成交人承担重新询价的全部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采购人可选择其它厂家供货,如有价差(其它厂家所供货物高于成交价的价差)由成交人承担全部费用。 |
第二章报价人须知
本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是与《报价人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
项号 | 条款号 | 编 列 内 容 |
1 | 1.1 | 项目名称: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采购PE管及PE管件采购项目 采购人名称: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内容:详见采购货物一览表 采购编号:SWGCGS2020PE-010 |
2 | 2.1 | 一、采购人需提供资质要求: 1、报价人必须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需是一般纳税人)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拒绝代理商和贸易商投标。 2、报价人须提供企业有效期内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 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报价人须提供2017年或2018年省级以上质量检测机构按国家标准(GB/T13663.2-2018或符合ISO4427-2:2007)标准出具检测合格的口径为710以上(含口径为710)PE给水管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报价人须供提供询价货物PE给水管市级以上含市级卫生部门或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标准的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或检测合格的卫生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报价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6.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6.3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4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5报价人单位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报价。 7、报价厂商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由报价厂商本企业工商营业注册地生产的本品牌的产品,不得委托另外厂家代贴牌生产(并附上承诺书加盖公章)。如经验收过程中发现报价厂商所提供产品不是本厂原生产制造的产品属贴牌的产品,我司有权要求退货并赔偿我司所有的经济损失,我司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8、报价人的产品品牌未列于2019年材料价格汇编2的福州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市政专业)目录中的且未刊登本次采购的PE管¢710 1.25MPA信息价的不得参与本次报价。 报价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 注明:报价人应对以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同时原件备查。 |
3 | 3.1 | 报价有效期:本次询价截止期结束后90日历日。 有效期不足按无效报价处理。 |
3.2 | 报价文件递交地址: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12号) 接 收 人:吴先生 报价截止时间: 2020 年 4月 27 日上午09:00 | |
4 | 4.1 | 评审标准和方法: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具体如下: 具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符合本采购文件中技术、资质要求的合格厂家,按总报价最低为成交供应商。 |
5 | 询价项目行政监督部门:采购单位监察室监督管理部门. | |
6 | 1、报价保证金:报价人应向采购人提交的报价保证金为:伍仟元人民币。 报价保证金以银行转帐或电汇等公对公(非现金)形式提交,以报价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前到达报价邀请中指定的账户为准,采购人将以其开户银行提供的报价保证金到账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请在报价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注明“SWGCGS2020PE-010”报价保证金”的字样,以便更有效地对报价保证金进行到账核实及退还。) 2、报价文件中需提供报价保证金凭证复印件。 3、履约担保:本项目成交人收到成交通知书时三天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保函格式详见附件10。履约担保为合同总价的5%,待年供货最后一批次货物质保期满后产品无质量问题且无违约索赔情况下无利息全额退还供方。 交纳方式:电汇或银行转帐形式。 履约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建设银行福州杨桥支行 | |
7 | 特别提醒: 报价人文件须分为报价部分和资质要求部分分别装订,正副本各一份,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成册(含产品彩页),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的)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按规定胶装成册,并在封面标明采购编号、报价人名称、报价货物名称及“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注:若未按要求装订或报价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出现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 |
8 | 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条款: (1)报价文件未按照本询价文件规定进行密封、标记的; (2)未按本询文件规定要求装订,视为无效报价; (3)报价有效期不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 (4)报价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5)报价人未按规定对投标进行报价及分项报价; (5)一个报价人不止报一个价; (6)报价文件组成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 (7)报价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8)不符合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9)未满足合格询价人资格条件的; (10)未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报价文件; (11)报价人存在串通报价行为的。 | |
9 | 报价代表人如果不是法人本人,需提供企业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 | |
10 | 预算金额作为最高限价: 本项目的“采购货物一览表”中货物不能超出品目最高限价品目总合计金额人民币266783.54元为最高限价;若报价人所报价货物单项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和超过品目合计最高限价都作为该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
注:报价人应对以上权威部门出具技术参数、检测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原件备查)。在采购评审过程中,采购人评委有权对报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与进行核实和澄清,若报价人所申报资料内容有失实情况,则该报价人即被取消报价资格。
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1、项目要求
1.1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要求,必须对报价产品的制造标准、安装标准、技术规范和设备的适用性、安全、环保、可靠性等方面进行综合描述。
1.2报价人必须详细标明品牌、产地、制造厂商、规格型号、数量、价格、性能参数、技术指标和功能说明等。成交人在货物进场时应提供相关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
★1.3报价人应书面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1.4报价人应书面承诺成交合同生效后成交人按采购人提供的货物规格、数量3个工作日内给予供货,每延迟一日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需方支付逾期供货违约金。
2、技术要求
2.1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性能应满足设计技术文件及相关设计图的规定,同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⑴管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用聚乙烯(PE) 管材》GB/T13663.2-2018或符合ISO4427-2:2007的规定。
⑵卫生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1998的规定。还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⑶本工程PE100级给水管道设计使用年限50年。
★⑷原材料技术要求:
PE100级给水管材原材料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严禁使用再生材料,要求含有均匀分散的碳黑粒子和优化的稳定剂体系,要求具备长期热稳定性和长期耐压强度,极好的抗慢速应力开裂增长和抗快速开裂传播性能。
⑸管材外观要求:
管材的内外表面应清洁、光滑,不允许有气泡、明显的划伤、凹陷、杂质、颜色不均等缺陷。
⑹管材长度要求:管道单根长度为6米或6米以上,具体长度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⑺接口要求:管道接口均采用热熔连接或电熔工艺施工。开挖施工由成交人免费提供热熔机各一台供采购人使用,待合同期满后归还成交人。
⑻检测报告中的检测项目必须体现(规格尺寸,20°c、100H静液压强度无破裂、无渗漏,断裂伸长率≥350,氧化诱导时间(200°c)20≥min,纵向回缩率≤3)。
2.2.报价人所报的PE给水管管材静液压强度的环向应力试验达到国家标准GB/T13663.2-2018或符合ISO4427-2:2007的,并提供2018年或2019年的省级或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按本标准出具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书的复印件,并加盖“与原件一致”章和公章。
2.3.报价人所报的PE给水管管材物理性能要求试验(包括①断裂伸长率、②纵向回缩率110℃、③氧化诱导时间200℃)达到国家标准GB/T13663.2-2018或符合ISO4427-2:2007,并提供2018年或2019年的省级或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按本标准出具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书的复印件,并加盖“与原件一致”章和公章。
2.4报价人所报的PE给水管管材的企业生产设备口径必须有能力生产大于或等于¢710mm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本企业生产线图片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与原件一致”章和公章。
2.5.报价人所报的PE管的尺寸规格(①公称外径、②壁厚)符合GB/T13663.2-2018或符合ISO4427-2:2007的规定,并提供按2018年或2019年省级或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按本标准出具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书的复印件,并加盖“与原件一致”章和公章。,
2.6.报价人承诺所提供的PE管管材为制造商原厂出厂并有电脑喷码标识(喷码包含但不限于生产日期、规格、生产厂家)。注:投标人应有书面承诺书加盖公章。
3.现场验收
货物到达询价人指定的现场后,供货方应按询价人要求卸货并按有关技术规程的规定堆放。所有货物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注明出厂日期。成交方和采购方工作人员双方同时在场情况下,采购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单。
4.技术服务
4.1.采购人有权对产品进行发货前的检验,成交人可酌情邀请采购方人员到制造厂检查制造工艺、原材料质量、产品质量和生产进度。并参加产品出厂试验(但不作为验收),检查合格产品才允许出厂。成交人应为采购人进行上述检查提供便利的条件,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4.2.成交人应保证货物在进行安装、调试等过程中损坏的或有缺陷的零部件可方便得到修理和免费更换。
4.3. 货物使用期间,凡发生质量问题或需要技术支持,成交人均应能够及时地提供业主提出的技术服务要求。在质量保证期内,业主发出通知后,成交人应提供维修服务,免费修理或更换不合格的零部件,以保证材料设备正常运行。
5.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
货物质保期为壹年。对由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自然损坏,成交人将提供现场服务,免费维修更换损坏的产品。由于采购方人为原因或不可抗原因造成的产品损坏,成交人有义务对损坏的产品作有偿更换。
6.付款条件及方式
(1)供方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日历天内向需方缴交合同总金额的5 %作为履约担保,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最后一批次货物供货完成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如供方提供银行担保的履约保函的,需方在支付供方货款时应扣留按总合同金额5 %作为质保金),待本合同供货最后一批次货物验收合格后,货物质保期满壹年后产品无质量问题且无违约索赔情况下,质保金无息全额退还供方。
(2)供方每批次货物经需方确认到货数量及相关管理部门或经需方质量验收合格后(包括供方提供该批次货物产品出厂检验证书、合格证书),供方开具本批次所供货物的含税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需方在收到发票后按项目资金到位后45个工作日内给予付款。
7.违约责任
7.1、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没收其报价保证金及履约担保(如有),如报价保证金及履约担保(如有)不能弥补成交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7.2、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成交供应商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7.3、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成交供应商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7.4、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前述的违约金、赔偿金,采购人有权从应付给成交供应商的款项中扣除。
8.其它要求
8.1、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没收履约保证金。如履约保证金不能弥补成交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8.2、本询价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8.3、合同执行期间供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由成交人承担重新询价的全部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采购人可选择其它厂家供货,如有价差(其它厂家所供货物高于成交价的价差)由成交人承担全部费用。
第四章报价文件的编写
1.要求
1.1报价人应仔细阅读询价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交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询价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视其为虚假报价,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1.2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报价人可对询价内容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设备或服务只能有一个报价。
2.报价文件语言
2.1报价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报价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
2.2报价文件中载明的资格或技术商务要求中涉及的报价人提供的证明文件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的,必须要求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未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供中文译本的,认定为该项资格或技术商务要求不符合。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报价人报价时提供的中文译本、翻译机构及翻译人员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3.报价文件的格式
3.1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由技术商务和报价两部分组成,并按以下要求制作,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报价部分和技术商务部分须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报价文件技术商务标正副本必须胶装成册(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2)报价文件的报价部分须装订后单独密封(含报价一览表、报价分项报价表及所有涉及报价部分的资料),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3.2报价文件应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3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或许可,报价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3.4报价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
3.5 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盖报价人公章。
3.6全套报价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采购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报价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授权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校正章。
3.7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3.8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须在有效期内,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第五章 报价文件的提交
1、报价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1报价文件须分为报价部分和技术商务部分,报价部分和技术商务部分正本和副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成册(含产品彩页),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的)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按规定胶装成册,并在封面标明询价编号、报价人名称、报价货物名称字样。(注:若未按要求装订或报价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出现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1.2 每一信封密封处应注明“于2020年4月27日9:30 之前(指询价邀请中规定的评审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如果报价文件由邮局或专人送交,报价人应将报价文件按照本须知第3.1条至第3.2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地址送至接收人。
1.4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我司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对报价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
1.5报价文件应在报价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报价文件, 将被拒收。
1.6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我司。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1.7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报价文件。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期后修改报价文件的,其报价被拒绝。
1.8报价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报价的报价人不足三家的,本次询价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询价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询价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第六章 成交与签订合同
1.评审准则
1.1最低报价作为成交的保证。
1.2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符合询价文件要求,按询价文件确定评审标准、方法,经评委评审并推荐成交候选人。
1.3成交通知
1.4《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成交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2.签订合同
2.1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根据询价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报价文件,参照本询价文件《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报价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成交供应商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询价文件、询价文件的修改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询价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询价项目行政监督部门
3.1询价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可视情依法派员对本询价活动的全程进行监督。
3.2报价人如对询价活动有异议,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报价须知前附表所述询价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第七章 验收标准
1.1 验收标准:货物按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或业主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当发生矛盾时,以其中最高标准为准。
1.2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卖方出厂检验、安装调试检验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
a.出厂检验
卖方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卖方应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
b.安装调试检验
(1)货物安装、调试过程,卖方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检验记录应真实并提供给买方。
c.最终验收
1. 货物安装、调试结束后,由卖方负责并会同买方及有关部门或专家进行最终验收。
成交人在业主安装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直至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且已含在报价总价中。
2. 技术资料要求
卖方应在货物交货时向买方提供以下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其费用包括在报价总价中:
a. 产品验收标准 b. 技术说明书
c. 使用说明书 d. 安装、维修及操作手册
e. 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 f. 包括可能的软件说明、手册、备份光盘等。
3. 其它要求
3.1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中止合同,且成交人必须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3.2若报价人的报价有明显的不符合市场价,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当作无效报价处理。报价人所提供的相关资料的详尽和准确程度,将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4、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5 、交货时间:详见询价货物一览表
6、交货方式:现场交货
第八章产 品 销 售 协 议
产品供货合同
合同编号:
需方: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供方:
签订地点:福州市
签订时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采购法规,现依照
中标结果,现就项目的采购,双方达成如下条款:
一、合同的组成
1、采购文件
2、报价文件
3、技术协议
4、中标通知书
5、货物采购合同
6、合同执行过程往来函件
上述文件优先顺序由下至上
供方须承诺保证按本条款所列文件进行供货,并承担上述文件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二、合同范围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米/元/人民币) | 合价(元) | 品牌 |
1 | HDPE给水管 P100级 | DN710 1.25MPA | 米 | 150 | |||
2 | 法兰头(含法兰片) | DE710 | 套 | 2 | |||
3 | PE弯头 | DE710*11.25 | 套 | 2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
注: 1、本合同价格应包含货物制造、装卸、专利、运输、劳务、管理、保险、焊接、售后服务、检测以及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应由供方支付的税金和其他应缴的全部费用。 2、供方不得转包及分包给他人,若发现转包及分,需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担保,要求供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且有权要求供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供方货物须为供方企业原厂制造原厂包装,如发现提供其他生产品牌,需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4、产品需符合国家标准GB/T13663.2-2018或符合ISO4427-2:2007 5、供货周期为合同生效日起3个工作日内供货 |
三、采购批量:本合同具体采购规格、数量以需方通知为准,结算时以本合同第二条供货清单列明的单价合计结算金额。需方有权保留更改本项目的规模的权利,此权利项下需方不产生任何责任和法律责任,亦无义务向供方解释其原因。
四、交(提)货地点:供方负责送达需方仓库或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货。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运、运杂费用及运输途中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供方自行负责。
六、供方要求:1、本合同生效后,需方将采购计划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传真供方,供方收到采购计划后需在当日给予确认回复,如供方未回复的,视为已收到需方的采购计划,供方应按需方提供的货物规格、数量及到货期限给予供货。2、供方应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产品进行包装,没有统一标准的采用结实、适于搬运、吊装、储存的包装。包装应能防雨、防潮、防尘。任何由于供方包装不善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供方包装材料不计价、不回收。3、货交需方并经验收确认前的全部风险和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
七、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供方需响应投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并执行货物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
八、货物验收标准及验收方式:货物验收标准及验收方式:双方按合同第七条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对到货产品进行验收,验收包括:1.需方自行检测;2.需方抽样送第三方检测(检测费用由供方承担);3.供方出具产品检验合格的证书(该证书不视为对货物质量的最终定论)。
九、付款条件及方式:(1)供货方在签订合同前5日应一次性向招标人缴纳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总价款的5%)。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最后一批次货物供货完成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如供方提供银行担保的履约保函的,需方在支付供方第一批货款时应扣留按总合同金额5 %作为质保金),待本合同供货最后一批次货物验收合格后,货物质保期满12个月后产品无质量问题且无违约索赔情况下,质保金无息全额退还供方。
(2)供方每批次货物经需方确认到货数量及相关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包括供方提供该批次货物产品出厂检验证书、合格证书),供方开具本批次所供货物的含税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本合同签署的供方公司名称与发票开具单位及收款单位一致,供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要求调整发票开具单位或收款单位。供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与需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需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供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由供方承担责任。如因供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法或不能认证抵扣进项税额的,供方同意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行政罚款及相关损失等)。供方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若账户变更应及时通知需方,并签订合同变更或补充合同;如供方随意改变账户,需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由供方承担。如果需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如已认证相符,供方应向需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如未经认证,供方须提供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供需方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保持票面干净、整齐, 发票的正反两面均不能留下任何脏、乱及签字的痕迹。需方在收到发票后按季度计划45个工作日内给予付款。
十、质量条件及保修期:供方须提供壹年质保期(质保期以本合同履行最后一批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在质保期内货物因供方制造质量问题发生工程事故,一切责任由供方承担并赔偿所有抢修费用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需方验收不作为供方拒绝赔偿的理由。若供方对质量问题存在异议,也应当先向用户履行质保服务义务,经需供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验后,若认定货物不存在质量问题,供方则按售后服务承诺的条件进行维修。因需方使用不当原因出现货物故障时,供方应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约定提供解决方案。需更换零部件时,酌情收取成本费。在质保期满后,出现故障时,供方仍需做好售后服务,及时处理解决,以优惠于市场的价格收取零部件费及人工费。
十一、违约责任:
未得到需方许可,供方擅自将本合同货物或服务分包给其他单位,或提供其他厂家生产的产品,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视为供方违约,供方应向需方赔偿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并没收履约担保,同时应赔偿给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供方未按需方要求期限到货,延迟交付货物,每延迟一日每日按该延误批次货物价款的5‰向需方支付逾期供货违约金,非因需方原因和不可抗力原因供方延迟交付货物超过20个日历天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供方需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签订本合同之后,供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单方解除合同的(或以其行为表明不再履行合同,例如:供方接到需方采购计划后不在约定时间内回复经需方再次书面催告仍不回复的,供方确认的交货期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日期且需方不予接受的,或供方迟延交货达30日以上的),视为供方严重违约,需方有权解除合同,供方需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给需方造成损失的,供方还应赔偿需方实际损失。
在质保期内未及时履行质保责任和售后服务的,需方将按质量问题产品的总价格扣取质保金;对未履行的售后服务将自行委托他人进行服务,所发生费用由供方承担并可从质保金中扣除,按每次2000元的标准扣取违约金,质保金不足以支付的,供方应以现金补足或赔偿损失。
供方产品在施工安装使用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工程事故或安全事故,造成需方及其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全部损失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需方验收不作为供方拒绝赔偿的理由。
供方货物产品验收不合格或抽样送检确认产品有质量问题的,需方有权对该批次产品要求全部退货,供方应无条件进行更换,由此造成延期交货的,按本条第2点约定执行。经更换后供方货物产品再次验收不合格或抽样送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供方货物的按国家规定标准、性能进行检测确定为不合格产品,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国家相关法律要求供方按合同总价款20%赔偿需方违约金。
供方未能按需方要求提供货物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提供不符合规定和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方应承担合同总金额(含增值税)20%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合同执行期间供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的,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由供方承担重新招标的全部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需方可选择其它厂家供货,如有价差(其它厂家所供货物高于成交价的价差)由供方承担全部费用。
9、以上违约金、赔偿金,需方有权优先从未付款项中扣除,未付款项不足以赔付的,供方应另行补足。其他违约情况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规定处理。
十二、售后服务异议响应期限:本合同所购置的货物售后服务按本次产品相关质量要求和国家规定执行。产品从验收后至保质期满前,若供方产品安装在用户正常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供方应在接到需方通知4小时内负责解决,否则,造成需方或用户损失的,供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需方有权将自行委托其他单位维修,费用由供方承担。质保期满后,需方使用产品设备有问题的,向供方发出通知的,供方亦应在24小时内作出响应、提供解决方案。
十三、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均一致同意提交福州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现行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其他约定
1、受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严重火灾、台风、地震、洪水等不能预见事件)影响的合同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延迟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责任,但应尽快以传真的方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消除情况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15日内向对方提供官方发布的证明文件。
2、合同有效期限到期后,合同项下任何尚未了结的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到期的影响,债务人仍应向债权人履行义务。
3、合同执行期间,若遇国家政策调整供需双方应进行协商调整合同相关条款签订补充协议,任何补充协议,传真件应以书面方式进行,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名,签章后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4、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涉及重大信息变更,如税务登记变更、公司名称变更等,双方应在变更前提前一个月内及时告知对方变更情况,并提供相关纸质或电子信息资料。
5、合同执行期间,若遇国家对供货产品强制性标准的修改实行,供需双方应按国家新的标准对供货产品组织验收。
6、任何一方在发送本合同项下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信函、报告等材料时,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发往下列地址,在对方接到一方发出的变更其收件人/地址的通知之前,该方收件人/地址仍以先前为准。双方同意以下列收件人/地址作为双方司法/仲裁文书的送达地址,如有变化,规则同前。
(1)发给需方的通知地址: (2)发给供方的通知地址:
收件人:吴松华 收件人:
收件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12号 收件地址:
联系电话:********8612 联系电话:
邮编:350001 邮编:
本合同项下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信函、报告等材料,本合同双方确认采用特快专递方式寄出,在按照上述地址送交邮政局或快递公司后2个工作日即视为已经送达。
十五、本合同有效执行期限为6个月,自2020年 月 日起至 2020 年 月 日止。合同执行期满后,合同中尚未执行完的货物,供需双方可根据当前国家相关政策、市场情况以及需方工程施工工期情况进行协商,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再直至合同货物供货完毕。
十六、本采购合同履行中,因需方工程施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十七、本合同一式六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即时生效。需方执有肆份,供方执有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双方签字盖章页。)
需方(买方) 单位名称(章):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12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纳税人识别号: | 供方(卖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纳税人识别号: |
第九章 报价文件格式
采购项目
报价文件
(报价部分)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报价人名称:
地 址:
日 期:
所报合同包:
报价标目录包1
开标一览表
报价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采购编号: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品名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米) | 和价 (元) | 品牌 |
HDPE给水管 P100级 | DN710 1.25MPA | 米 | 150 | |||
法兰头(含法兰片) | DE710 | 套 | 2 | |||
PE弯头 | DE710*11.25 | 套 | 2 | |||
总金额(大写): (小写): | ||||||
注: 1、本合同价格应包含货物制造、装卸、专利、运输、劳务、管理、保险、焊接、售后服务、检测以及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应由供方支付的税金和其他应缴的全部费用。 2、供方不得转包及分包给他人,若发现转包及分,需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担保,要求供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且有权要求供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供方货物须为供方企业原厂制造原厂包装,如发现提供其他生产品牌,需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4、产品需符合国家标准GB/T13663.2-2018或符合ISO4427-2:2007 5、供货周期为合同生效日起3个工作日内供货 |
报价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
注:1、此表原件与报价分项报价原件一同装订后再单独装入信封内密封,报价文件中的资质要求不得再附此材料及与报价有关的材料。
2、详细报价清单应另纸详列,且标明所报各种货物的数量、品牌和金额。报价人代表签字。
3、当一个合同包有多个品目号时,报价人应计算出该合同包的合计价。
采购项目
报价文件
(资质要求)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报价人名称:
地 址:
日 期:
所报合同包:
附件1
报价书
致: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方为项目的询价邀请(询价编号:)本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报价人: (报价人名称、地址) 提交下述文件正本壹份和副本壹份。
(1)报价书
(2)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技术规格偏离表
(8)商务偏离表
(9)售后服务承诺书
(10)声明函
(11)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2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贵方年月日第(询价文件编号)的询价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报价,提供询价文件“询价货物一览表”中规定的(合同包/品目号)(项目名称) ,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以及报价文件中所提交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的、准确的。
2、我方的资格声明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随报价文件一同递交。
报价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报价人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授权签署本资格文件人签字:
授权签署本资格文件人手机:
附件3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致: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现附上由(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该执照已经年检,真实有效。
(注:法人营业执照如提供复印件,需复印包括能说明经年检合格的内容,由企业加盖公章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报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报价人代表(签字):
日 期:
附件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采购人名称)
(报价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报价代表姓名)为报价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司组织的项目(询价编号)询价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询价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参与评审、谈判、签约等。报价代表在报价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报价代表: 性别:身份证号:
单位: 部门: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
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双面复印件 |
报价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署:
报价代表签署:
日 期:
附件5
技术规格偏离表
报价人单位名称: 询价编号∶
合同包/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条目号 | 询价文件要求 | 报价响应 | 偏离说明 |
注:报价人应将询价文件中与询价文件技术部分的要求的不同之处,逐条列在本偏差表中。凡未在偏差表中列明内容的,均应视为报价人无条件完全接受响应询价文件技术条款,与询价文件技术条款无偏离。
报价人代表签字:
附件6
商务偏离表
报价人单位名称: 询价编号∶
合同包/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条目号 | 询价文件要求 | 报价响应 | 偏离说明 |
注:报价人应将报价文件中与询价文件商务部分要求的不同之处,逐条列在本偏差表中。凡未在偏差表中列明内容的,均应视为报价人无条件完全接受响应询价文件商务条款,与询价文件商务条款无偏离。
报价人代表签字:
附件7
售后服务承诺书
注:报价人根据询价文件对售后服务的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加以承诺,自行编制。
报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报价人代表(签字):日期:
附件8
声 明 函
致: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询价中报价(询价编号:),现做如下声明:
1、在此次询价活动中我公司未主动或被动地与具有《询价文件》中列明的关联关系的其他报价人共谋参与围标。我司承诺如果在资格审查或整个询价过程中如果发现与其他报价人存在上述关联关系,报价无效;如果成交,我司愿意无条件放弃成交资格,并接受采购人、评审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询价文件相关规定进行的任何处理。
2、我司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报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报价人代表(签字):日期:
附件9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报价人须提供2019年或2020年市级以上含市级六角螺栓、螺母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附件10
履约保证金(格式)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已接受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递交的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报价文件。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的就供货方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有效期自采购人与供货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止。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供货方违反合同规定的义务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无条件地在7天内给予支付。
采购人和供货方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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