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待遇资格认证集中排查活动招标公告
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待遇资格认证集中排查活动招标公告
为认真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待遇资格认证工作,规范管理,防范冒领, 减少流失,按照《关于在全市开展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待遇资格认证集中排查活动的通知》(泰人社函【2011】174号)要求,肥城市开展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待遇资格认证集中排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排查范围
本次集中排查的范围是:
(一)年满70周岁以上的离退休人员;
(二)异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
(三)退职人员;
(四)5年以上使用一个银行帐户领取待遇的人员;
(五)基本信息不全的离退休人员;
(六)享受定期生活困难补助的供养直系亲属(遗属)。
二、集中排查方法
(一)对管理比较规范的企业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表》,由企业对其管理的需要认证的人员进行资格认证;
(二)通过更换银行发放存折的方式进行资格认证;
(三)对年龄偏大、长期有病人员进行跟踪走访调查;
(四)对异地居住人员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表》,由居住地社保部门协查认证;
(五)对存在有异议的人员,除到居住地村委会调查外,还要到相关部门取证。
三、集中排查活动安排
这次排查活动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分四个阶段进行,于12月31日前完成。
(一)准备工作(11月28日前)。(1)制定方案。制定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方案,起草《开展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待遇资格认证活动的通知》。(2)资料准备。按照通知要求,分类打印企业离退休人员及遗属花名册,确定集中排查企业名单,印制《领取养老待遇资格认证表》、有关文件、通知等。
(二)召开会议(11月29日)。参加人员为各参保企业劳资部门人员、各乡镇劳动服务站站长。会议内容包括宣传发动、安排部署、学习文件、业务培训。
(三)企业自查(11月30日-12月11日)。企业离退休人员所在单位要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局要求,对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所有人员上门进行资格认证,填写《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待遇资格认证表》,于12月11日前,将《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待遇资格认证汇总表》报送市社保处退休管理科。
(四)集中排查(12月12日-12月25日)。根据企业自查情况,市社保处确定50家重点单位,会同所在单位对企业离退休人员进行资格认证。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待遇进行资格认证,是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准确掌握养老金待遇领取人员生存状况,确保基金安全的重要措施,关系广大离退休人员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按照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认真组织。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本单位的认证排查工作,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案。要以这次集中活动为契机,建立健全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基础档案,全面准确掌握离退休人员的信息资料,建立长效机制,为离退休人员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三)注意方式方法。认证排查活动中,要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要和谐推进,平稳进行,既要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又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尽量不影响广大离退休人员的正常生活。
肥城市社会保险事业处 退管科
二0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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