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延路电力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旭延路电力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乐成镇旭延路电力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乐成镇旭延路电力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工程进度计划,乐成镇旭延路电力管道工程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合格的工程施工承包单位。招标人以本公告的方式发布招标信息,具体内容如下:
1.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1.1 招标人:乐清市供电局;
1.2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普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序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概况 | 建设地点 | 工期要求 |
1 | 乐成镇旭延路电力管道工程 | 电缆管道等附属设施。 | 乐清市乐成镇 | 60日历天 |
2.2招标范围:电缆管道等附属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4 项目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认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拟派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有二级及以上的资质(具有机电或市政公用专业建造师资格);
3.2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3 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 开标日前三个月内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开标日前半年内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特大工程质量事故;开标日前三个月内未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开标日前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电网事故、火灾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之一的;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开标日前一年内在招标人其他工程中未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无法实现工程建设的质量目标。开标日前半年内未发生被浙江省电力公司通报且勒令停止施工的。
3.5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或严重违约问题;近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分包工程的行为。
3.6 企业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往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等符合招标人的有关考核要求。
3.7 熟悉该地区施工的各种政策、法规、自然及社会环境,有丰富的当地协调和解决影响施工各种因素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3.8业绩要求:自投标之日前三年内具有承包完成相关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具备相应政策处理能力和处理抗御台风等突发事件的施工经验。
3.9投标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证明资料参加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11_年_12 月 1日至 2011 年 12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_9时至11时,下午_14时至_17_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及购买人身份证明到温州市飞霞南路3号东屿电厂培训楼4楼温州普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果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4.2 招标文件售价__500_元/标段,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_100_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3_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11年 12月 21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乐清市供电局
招标代理机构:
温州普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乐清市丹霞路168号
地址:温州市飞霞南路3号东屿电厂培训楼4楼
邮编:
邮编:325000
联系人:金卫红
联系人:陈先生 叶小姐
电话:****-********
电话:0577- ******** ********
传真:05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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