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展示馆设计施工一体化建设招标公告
城市展示馆设计施工一体化建设招标公告
恩施城市展示馆设计施工一体化建设
项目编号: ESZFCG2011(Y)-G001 项目名称: 恩施城市展示馆设计施工一体化建设
开始时间: 2011-12-2 9:00:00 截止时间: 2011-12-8 17:00:00
依据恩施州财政局下达的州财采计【2011】100号计划函要求,恩施州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受恩施州规划局的委托,对恩施城市规划展示馆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ESZFCG2011(Y)-G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恩施城市展示馆设计施工一体化建设
三、招标人名称:恩施州规划局
四、代理机构名称:恩施州综合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中心
五、项目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六、项目地点:湖北省恩施市金桂大道
七、项目规模:4000万元
八、招标内容:展馆室内装修设计(包括入口、楼地面、门窗、天花及墙面、楼梯、给排水、强弱电、消防、空调、安保系统)、展馆布展设计(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设计中应包含多媒体软硬件、沙盘、模型、展板等多种制作形式。详见附录(恩施城市规划展示馆设计任务书)。
九、公告发布日期:公告开始时间 2011年12月2日,公告结束时间 2011年12月8日
十、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展览工程企业一级证书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具有展览\展示\设计及制作经验,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
2、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行业执业资格(高级职称),且2005年至今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展示设计、室内设计、多媒体、结构等行业的执业资格,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4、本次资格审查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十一、资格预审办法:
在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中择优邀请不少于3家公司参与初步方案入围审查(优选标准:①企业在业界知名度及主要业绩;②侧重领衔设计师资质等级及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十二、需提交的相关资料:
(1)企业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4)项目及各专业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5)企业自2009年以来具有3项6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展馆布展业绩(提供领衔设计师名单、委托设计合同及业主方证明)。
以上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
十三、资格预审受理时间:
2011年12月2日9:00分至2011 年12月8日17:00分(工作时间),过期不予受理。资格接受地点:恩施州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市场信息部(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州邮政大楼四楼)
十四、预审结果将在报名截止时间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并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十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恩施州规划局
地 址:恩施市施州大道155号(金安大厦A座6楼)
邮 编:445000
联 系 人:牟先生 电 话:****-*******
集中代理机构:恩施州综合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州邮政大楼四楼)
邮 编:4450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唐晓静 电 话:0718-*******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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