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南郑区科学技术局汉中市南郑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度中药产业发展第二批项目计划的通知

汉中市南郑区科学技术局汉中市南郑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度中药产业发展第二批项目计划的通知

南科发〔2020〕6号

根据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第二批项目计划的通知》(南脱指办发〔2020〕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区2020年度中药产业发展第二批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安排计划
本次计划安排中药产业扶贫项目1个,使用财政涉农资金40万元。具体的项目计划详见附表。
二、严格项目使用范围
各单位按照《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南郑区产业扶贫资金奖补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通知》(南政办发〔2019〕31号)、《汉中市南郑区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南政发〔2019〕19号)、《汉中市南郑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南扶办发〔2019〕28 号)文件要求,组织村集体、新型经营主体按照产业扶贫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照项目计划,严格组织实施,不得随意变更。
三、精心编报实施方案
相关镇村要迅速组织项目实施主体制订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项目概况、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期限、投资计划、绩效目标、带贫益贫利益联结机制、进度安排、效益分析、项目管理、保障措施等内容。各镇要认真对每个项目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一览表、带贫增收协议、受益贫困户花名册、带贫增收承诺书等资料进行审定,于4月25日前将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审查报告》、项目建设前期资料报区科学技术局科技管理股备案。项目实施方案一经报备,将作为检查、验收、考核、审计的依据,不得随意变更。
四、认真落实公示公告
相关镇村要按照区脱贫办印发的《南郑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南脱指办发〔2018〕23 号)、《南郑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南脱指办发〔2018〕69 号)和区整合办《关于印发镇村使用涉农整合项目资金公告公示统一模板的通知》(南整合办发〔2019〕2 号)要求,按照全区统一制定的公告公示模板,做好产业扶贫项目有关信息内容的公告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时限不少于10天。同时留存清晰可见的图片印证资料,于项目公示公告结束后7天内报区科学技术局科技管理股备案。
五、夯实项目监管责任
相关镇村要按照产业扶贫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切实承担起扶贫项目实施的主体责任,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落实带贫增收机制和管理责任,于6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80%以上。
附件:********/****************8.xls">2020年度部分中药产业发展第二批项目计划表.xls

汉中市南郑区科学技术局 汉中市南郑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4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产业发展 中药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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