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国际心血管病医院坐席计算机招标公告
泰达国际心血管病医院坐席计算机招标公告
天津泰达国际心血管病医院坐席计算机购置项目竞价公告
受泰达国际心血管病医院委托,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以协议采购(竞价)方式,对天津泰达国际心血管病医院坐席计算机购置项目(项目编号:TEDAXYCG-2011-142)实施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采购人要求的货物。
(一)货物需求
1.采购货物:台式电脑25台,惠普 HP 4000 Pro SFF A2P46PA#AB2(具体需求见附件一)
2.交货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3.保质期: 三年
4.付款方式: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提供全额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需方支付全部货款。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
6.本项目仅限天津市201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计算机协议供货项目招投标文件(项目编号:TGPC-2010-D-0207)在台式计算机 惠普品牌入围供应商参与报价,其他供应商不得参与。
7.供应商按本项目的要求提供报价、服务承诺、联系方式等具体内容。
8.供应商须整包进行投标。
(二)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报,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不可更改的报价(具体报价格式见附件三)。
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货物及附件货款、安装调试费、运输费、税金、中标服务费等一切费用。供应商所投价格为货到验收合格的最终优惠价格。
3.供应商须在报价文件中列明产品清单等。
4.网上上传加密文件截止时间:2011年12月5日9:00
网上上传解密文件截止时间:2011年12月5日14:00
(三)成交供应商产生办法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第四款 “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收取费用
本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1.5%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五)其他注意事项:本项目招标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报价形式,请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在《天津开发区政府采购网-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tedagp.cn)进行注册并进行网上报名。联系人:崔伟 联系电话:********
(六)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67号(六大街与百合路交口)
邮政编码:300457
联系电话:137*****797 189*****683 ********
传 真:***-********
联 系 人:毛丽明 李超 崔伟
(七)投诉接待:
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和投资管理中心
地址:开发区宏达街19号C1区7楼
联系人:吕英
电话: ***-********
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监察室
地址:开发区宏达街19号C1区1403
联系人:王树旺
电话:***-********
采购单位: 泰达国际心血管病医院
采购代理单位: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一:
需求:
技术需求
序号
设备类型
品牌规格
技术要求
数量
质保要求
备注
1
坐席计算机
惠普 HP 4000 Pro SFF A2P46PA#AB2
CPU 型号:Intel 酷睿2双核 E7500
CPU频率:2930MHz
内存容量:2GB DDR3 1333MHz
硬盘容量:500GB 7200转,SATA
显卡芯片:Intel GMA X4500 HD
光驱类型:DVD-ROM
操作系统:预装Windows 7 Home Basic
产品类型:商用电脑
显卡类型:集成显卡
声卡描述:集成
网卡描述:1000Mbps以太网卡
核心数:双核心
18.5寸液晶显示器
配有呼叫中心专用导音管式PC坐席耳麦
三年质保
25台
附件二:
拟用合同格式
天津泰达国际心血管病医院坐席计算机购置协议供货合同
项目编号:*******
合同编号:TEDAXYCG-2011-142
需方: 泰达国际心血管病医院
供方:
为了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及天津市201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协议供货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0-D-0207)招投标文件,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1. 设备清单
单位:元
序号
设备名称
品牌型号
参数配置
产地
数量
单价
总价
保修期
节能
环保
1
坐席计算机
惠普 HP 4000 Pro SFF A2P46PA#AB2
25台
合计
注:1. 合同中的设备价中包括制作、运输、安装、调试的全部人工、材料、机器、管理等为其服务所产生的费用,需方不须为此支付任何费用。
2. 设备质量、技术要求及服务保障
2.1 质量、技术要求
(1) 必须满足或高于需方要求。
(2) 供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包括零部件)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检测标准、行业标准以及该产品的企业出厂标准。供方承诺所供设备与中标所示设备完全一致,不存在任何偏差。如出现不一致,供方将承担违约责任。
2.2 安装调试及培训:供方提供的设备必须全部安装调试合格并能正常运行。
2.3 保修、维修(维护):
(1) 保修期间:供方提供的设备保修期见设备清单。
保修范围:对所提供设备免费提供在正常操作下损坏的备件。保修件不包括对使用量有直接关系的消耗性零备件。
保修费用:在保修期内,凡属产品本身质量瑕疵而产生的质量问供方负责保修、包换或者包退,并由供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修理、调换或退货等给需方造成损失的实际费用。
保修方式:供方应在接到需方口头或书面报修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前往故障现场进行维修,如果维修工作不能在报修当天解决并且需要花费24小时以上时间的,供方应当在第二个工作日开始前向需方提供同种设备备件使用后再对出现故障设备进行维修。
(2)保修期内非因使用者的人为因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供方不能修理和不能调换,需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保外服务
超过保修期的设备,供方按照成本价收取材料费,免收人工费。
保修限制
需方由于产品故障需要维修服务,在保修期内,供方提供免费维护服务。但以下情况除外:
火灾、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不属于保修范围
未经认可的改造、修理、拆卸
不适当的现场环境、电源情况和工作方法
使用不符合指定规格的零件、附属品、消耗品
消耗品不在保修之列
2.4 供方承诺所提供的设备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在使用供方提供设备过程中涉及的知识产权,为供方是拥有或合法使用。
2.5 供方应随设备向需方交付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及设备相关的资料。如果所提交文件是外文的,供方有义务为需方提供中文或译成中文文件。
2.6 需方验收供方交付设备所填写的“验收单”交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和投资管理中心存档备查。该验收单仅作为收到该设备的凭证,有关质量问题,以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质量异议期限为准。
3. 交货日期及地点
3.1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
3.2交货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4. 付款方式
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货款: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提供全额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需方支付全部货款。
5. 验收
供货完毕并能正常运行,需方开具“验收单”。
6. 违约责任
需方无正当理由拒绝设备验收的,须向供方偿付合同该项目价款30%的违约金。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供方供货期可与需方协商后适当顺延。
供方所交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产地及制造厂家、质量与合同规定标准不符、不合格的,需方有权拒绝验收,供方向需方偿付该项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
供方设备逾期超过30日的,供方向需方每逾期一日偿付该项合同价款0.5%的违约金,但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30%。不能交付使用的(逾期达60天即视为不能交付),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7. 因设备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解决
因设备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因设备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且供、需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依据国家标准,由天津市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供、需双方应当接受,质量鉴定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设备质量责任方承担。
8. 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
本合同未作明确约定,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时,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9.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10. 其他
10.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供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开具履约保证金保函后生效。合同一式六份,供方一份、需方两份,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和投资管理中心存档一份,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存档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五:
验 收 报 告
招标编号
TEDAXYCG-2011-142
项目名称
天津泰达国际心血管病医院坐席计算机购置
建设单位或委托单位名称
天津泰达国际心血管病医院
中标单位名称
使用单位
中标金额(元)
履约保证金金额(元)
交工交货日期
验收日期
中标单位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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