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境外我省人员实用信息汇总(更新至4月10日)采购公告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境外我省人员实用信息汇总(更新至4月10日)采购公告

一、国外篇

(一)防护建议

1.就地做好防护。密切接触是感染的最主要风险。特别提醒注意遵守所在国家有关防疫政策,减少外出。建议坚持“能不出门就不出门”,除上班、购买生活必需品、就医外,应避免外出。不要前往游戏厅、电影院、网吧、健身房、酒吧、居酒屋、理发店、大型商场等人员密集、空间密闭的地点,暂停一切集体活动,包括各种形式的集会、研讨会、出游、聚餐、家庭聚会等,尽量避免与人密切接触。保持居住环境清洁,建议每日通风2—3次。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勤洗手、常饮水,经常换洗衣物,打喷嚏时用手肘或纸巾遮住。与他人合住要随时观察有无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主动采取自我保护措施,规劝对方做好防护。同时理性防疫,不要因恐慌而抢购物资。

建议在所在国相关部门官网查询并在手机中保存疾控中心、卫生部门、所在高校负责疫情部门和学联会、所在辖区使领馆领事保护和教育部门的联系方式,提前查询当地接受检测和收治患者的地址,并将个人相关证件拍照留存。如怀疑自己感染,应尽快前往检测,期间佩戴口罩和手套,避免触摸面部。如不幸确诊,应马上和使领馆联系并告知所在学校,同时就近在当地医疗机构就诊,听从医生建议居家观察或住院,使领馆一定会及时提供所需帮助。

此外,海外留学人员可关注教育部平安留学微信公众号,了解“海外留学人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指南内容涵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有关知识、海外留学人员个人防护指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知识、疫情期间海外留学人员心理健康指引。

2.减少非必要国际旅行。当前部分国家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外交部已发布安全提醒,请中国公民近期暂勿前往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国家。目前,中国以外的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累计确诊病例超过百万例,多个国家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各国出台不同程度的入出境管控和防疫措施。在当前形势下,跨国旅行面临诸多不便,且公共交通封闭空间(机舱、船舱、车厢)内人员密集,极易发生聚集性疫情。旅途中,可能面临被强制隔离且自担费用的风险。外交部建议中国公民近期避免非必要的国际旅行,遵从世界卫生组织和专家建议,减少移动,加强防护,确保自身安全和健康。

3.心理咨询平台信息。教育部平安留学统筹整合部分可面向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服务的心理援助热线平台。

(1)教育部华中师范大学心理援助热线平台。热线平台24小时面向公众开放,可拨打心理援助热线电话0086—********33,0086—********20;关注“青少年网络心理与行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中的“心理热线”即可接入。

(2)清华大学“抗击疫情,心理援助”公益项目。拨打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0086—400—*******

(3)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心理支持服务。拨打心理支持热线 0086—********46(适用于急需情绪疏导和心理支持的海外留学人员。开放时间为北京时间每天 9 时至 24 时);访问https://www.wjx.cn/m/********.aspx填写背景信息,选择网络一次性辅导服务,后台人员24小时内进行咨询师匹配,志愿者添加QQ或微信后进行线上语音沟通的心理支持(适用无迫切需要、希望获得一对一简单心理辅导、有比较稳定的可以用于线上沟通的时间和网络设备条件的海外留学人员)。

4.互联网咨询平台信息。国家卫生健康委正式对外推荐“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海外华人华侨互联网咨询服务平台”,链接为:https://covid19consulting.alliancebrh.com/。主要有4个功能:防疫知识,包括新冠肺炎防治的公共卫生知识、防控指南、诊疗方案、常见问题解答等;视频中心,播放有关自我防护视频、新闻报道等;在线咨询,可链接至医疗机构和第三方互联网咨询平台;管理中心,主要是受理入驻平台申请及成员管理等。咨询平台有效整合互联网健康咨询服务的优质资源,链接国内医疗机构网络平台、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等服务,通过我国驻外使领馆等渠道把统一的互联网咨询入口,告知海外华人华侨及相关机构,鼓励从咨询平台端口与各咨询渠道对接。在开展咨询服务的过程中,坚持公益性服务导向,以免费义务服务为原则,不向服务对象收取任何费用,不做产品宣传,不做任何广告。同时,加入咨询平台的机构应取得从事互联网卫生健康服务资质,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互联网+医疗健康”规定要求,树立安全意识,做好个人隐私保护,确保线上服务安全规范有序开展。

5.我省海外留学人员“爱心护航行动”。4月7日起,四川省教育厅开通海外留学生服务热线,提供政策解答、防疫宣讲、心理辅导和在线咨询服务,电话028—********、028—********(周一至周五9:00—17:00),邮箱sc_student@163.com(随时接收邮件咨询)。同时搭建“爱心护航平台”,建立“爱心护航档案”并做好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工作,我省海外留学人员及家属可关注“四川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扫描二维码填写。

(二)常见问题

1.证件换发。近期,我驻外多个使领馆暂停领事证件业务办理工作,具体情况以驻外使领馆通知为准。

美国。鉴于新冠肺炎疫情在美国持续发展,为保护领事证件申请人健康,驻美国使馆将自4月6日起暂停领事证件大厅对外办公。如有紧急、特殊情况,各类证件(包括护照、旅行证)的申请均需通过电子邮件进行预约(电子邮箱地址:visaoffice.dc@gmail.com)。此前已办理证件人员如需领取证件,请发送电子邮件提出要求,在指定时间到证件大厅领取。

西班牙。驻西班牙大使馆从4月3日起,暂停到场领事业务办理。使馆领侨处办证大厅关闭,暂停对外办公。证件业务咨询,请拨打临时电话0034—********2(接听时间:周一至周五10:00—13:30),或发送邮件至consuladochino@163.com。如确因人道主义原因急需办理旅行证件,请拨打使馆领事保护热线0034—********6或********0(临时),工作人员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指导进行下一步操作。

意大利。根据意大利政府于3月10日实施的全意范围内限制人员出行的法令,为阻断疫情传播,如无紧急事项,请申请人暂缓来驻意大利使馆办理业务,待疫情平稳后再来办理。自2020年3月16日起,使馆领事大厅对外办公时间调整为每周一上午9:30—12:30,仅受理护照、旅行证、认证业务并收费取证。已预约成功的补、换发护照申请,请您在每周上述时间来馆办理。如确有特殊紧急情况办理业务,请提前电话预约(预约电话+39 ********52)。

法国。为阻断疫情传播,法国政府已实施全法范围内限制人员出行的法令。驻法国使馆领事侨务处对外办公做出调整,3月23日起仅受理紧急办证申请,如确有特殊紧急情况,请提前邮件预约consul@amb—chine.fr。

德国。自4月14日起,驻德国大使馆暂停领事证件大厅对外办公。如有特殊紧急情况,请通过电子邮件预约申请各类证件(包括护照旅行证、公证认证等)。预约电子邮箱: consulate_deu@outlook.com。所持中国护照或旅行证如在此期间失效,不影响今后正常换发。如需紧急领取已办理的证件,请发送电子邮件预约。

英国。自4月6日起,驻英国大使馆将暂停领事证件大厅对外办公。确有紧急特殊事由或人道主义需要的,请提前备齐有关领事证件申请材料并发送邮件至我馆证件咨询邮箱zj_uk@mfa.gov.cn预约办理。此前已办理证件人员如需领取证件,请发送电子邮件提出要求,在指定时间到证件大厅领取。

日本。自4月9日起,驻日本使领馆将暂停领事证件大厅对外办公,东京(名古屋)、大阪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同步暂停对外营业。期间各馆和签证中心仍提供证件咨询、特殊情形紧急办证等服务。确有特殊紧急事由的,请将有关情况及申请材料发送邮件至各馆咨询邮箱预约办理。各馆将视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回复告知预约结果。经各馆审核可来馆办证人员,请持各馆回复的邮件按预约时间到馆办理,并遵守和配合有关防疫措施。此前已预约护照旅行证人员,请延迟到疫情平稳后的任何办公时段到馆办理,无需再预约。护照旅行证在疫情期间失效,不影响今后正常换发。

2.签证停留。因新冠肺炎疫情蔓延,造成我海外人员滞留当地,面临签证过期等问题,建议及时联系所在国移民或出入境管理部门了解相关政策。

美国。美国国务院允许部分在美参加交流访问项目人员延长停留期限。4月2日,美国国务院向相关机构发布通告,因受疫情影响,允许正在美国参加交流访问项目的部分人员延长在美停留期限,以便他们有更充裕的时间安排回国行程。项目终止时间在今年4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的交流访问人员(例如互惠生、实习生、见习生、学者、专家等),其结项时间可延长2个月。对于今年3月已结项、但因航班等个人不可控原因仍滞留美国的人员,接收院校或机构如在4月15日前递交项目和人员相关信息,系统可恢复项目活跃状态,结项时间可延长至5月31日。项目延期后,接收院校或机构应为交流访问学者重新打印DS—2019表格。对结项时间为6月或7月的学术交流人员(教师或学生)和外国医师,暂不予延长。美国国务院将继续关注情况发展,并视情发布后续信息。相关人员如需延长留美期限,请尽快联系所在机构相关部门要求延长结项时间。

短期旅美中国公民申请签证延期。根据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消息,持美国B1、B2等种类短期在美停留的中国公民,如受新冠疫情影响不能如期离美,可依据其人道主义特殊情形条款根据要求提前在签证延期申请页面在线申请延长签证停留期。该局建议申请人至少在停留期满前45天在线提交申请,将根据实际情况个案处理。如需安排紧急预约,请访问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联络中心。

西班牙。西班牙全国现处警戒状态,政府各项证件更新审批手续均暂停。原则上,外国公民旅西签证或居留在警戒期内到期的,可继续正常使用,期限顺延,不会遭受任何处罚。警戒状态结束后,证件办理恢复,持有人应及时更新延长证件,或及时离西出境。具体情况,请以西班牙主管部门公告信息为准。警戒期内,如因故遇盘查,请与警方充分沟通。

意大利。意大利移民局通知申请居留延期的期限放宽30天。持即将到期居留或居留条的旅意侨胞、留学生可在移民局暂停对外办公时间结束后前往办理,kit信封仍可在邮局正常邮寄。根据意大利移民管理规定,居留到期后的60天内均可向移民局提交延期申请。目前,该期限再放宽30天,即在居留到期后90天内均可正常申请延期。持即将到期或已到期签证的在意游客可向就近意大利警察局申请继续在意临时停留的许可,待疫情平稳后有序回国。

英国。3月24日,英国内政部更新涉新冠肺炎疫情签证和居留指南,宣布目前在英国境内、所持英国签证在1月24日至5月31日之间到期的外国公民,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的旅行限制或自我隔离规定而不能按期离开英国,其签证可以延期至5月31日。有关人员须向英内政部涉新冠肺炎疫情移民工作小组提供姓名、出生日期、国籍、现持签证编号等信息,并说明自己不能按期离开英国的原因。英内政部将在签证延期手续完成后通知有关当事人。涉新冠肺炎疫情移民工作小组的联系方式,电话为********767(接听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7:00),邮件为CIH@homeoffice.gov.uk。此外,一些根据现行规定需要返回居住国申请的长期签证也可以在5月31日之前在英国直接递交申请,详细内容参见英国内政部网站。

德国。因受疫情影响及内部防护设施改造,柏林移民局目前暂停对外办公,包括以前有预约的。如之前的预约日期在4月19日(含)之前,或签证/居留在4月19日(含)之前过期,柏林移民局近日将提供网上服务,请关注官网。若预约日期在4月20日(含)之后,或签证/居留在4月20日(含)以后过期,请继续关注移民局通知。鉴于目前疫情发展变化较快,建议有延签需求的公民密切关注居住地外管局或移民局官网并通过Email或电话了解具体情况。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是否最终获得批准及延签时限由各地方外管局或移民局自行视情裁定。

加拿大。加拿大联邦政府公布了一系列为受疫情影响的临时访客和永久居民办理居留延期特殊措施,居留许可申请的处理时间会因疫情原因延长,但只要申请人在过期之前通过网上向加移民部递交申请,即使之后居留许可过期,也能以“隐性”(Implied Status)身份继续在加合法停留或居留,除非收到拒签或限期离境的书面通知。申请递交后,请耐心等待,及时在线跟踪进展,并及时查看邮件和信箱。如收到加移民部门要求补充材料的通知,请及时补交材料。相关最新要求,请登录加联邦政府网站查阅。

3.防疫物品领取。党和国家高度关心和重视海外留学人员的健康与安全,正陆续安排向在外留学人员运送防疫物品。防疫物资由国内统筹调拨,将根据各国相关规定、留学人员规模、当地疫情程度、航空运力等因素确定最终物资发放种类、数量和批次。货物抵达入境口岸后,驻外使领馆将以最快速度组织完成清关、运输和发放。请海外留学人员联系当地的驻外使领馆完成信息登记,及时领取防疫物资。驻外使领馆发放的防疫用品仅限自用,优先满足急需防护物资海外留学人员的需求。

4.妥善应对不友善言行。随着新冠肺炎疫情扩散蔓延,个别国家政要、媒体借疫情污名化中国,在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个别地方发生歧视、挑衅甚至人身攻击中国公民和留学生的不友善或暴力言行。驻外使领馆已敦促相关国家政府、警方、高校等有关部门切实保障中国公民的安全与权益。同时提醒境外中国公民,尤其是留学生遵守驻在国政府防疫规定和要求,减少非必要外出。遭遇此类情况时务必保持冷静,尽量避免发生口角和肢体冲突,及时抽身,确保自身安全。如遇暴力行为,请及时报警,并保存好相关音视频证据。如在校园、工作单位等场所遭遇此类情况,还应及时向校方、所在机构管理层反映,要求依法依规公正处理。必要时,可循法律途径咨询律师维护合法权益。

二、回国篇

(一)回国建议

1.全面评估风险。建议我省境外人员,尤其是海外留学人员,充分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评估长途旅行过程中在机场或机舱的感染风险。目前国内输入确诊人群中约32%为留学生,旅行途中被感染的可能性不低。建议仍在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国家的我国人员,密切关注外交部和驻外使领馆发布的官方提醒,避免非必要的国际旅行,如确有特殊需要,建议全面评估风险后,冷静理性决策回国选择。

2.密切关注航班情况。3月26日,民航局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继续调减国际客运航班量的通知》,国内每家航空公司经营至任一国家的航线只能保留1条,且每条航线每周运营班次不得超过1班;外国每家航空公司经营至我国的航线只能保留1条,且每周运营班次不得超过1班;在抵离中国的航班上采取严格的防控措施,确保客座率不高于75%。建议密切关注航空公司航班调整动态,合理安排行程。

3.关注各国入境管理措施。目前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相继采取入境管制措施,部分国家和地区对航班、列车、船舶进行限制。建议及时关注国家移民管理局整理的有关国家入境管制措施,避免耽误行程安排。

4.报备回国信息。如有各种原因急需回国人员,确定回国行程后,及时向驻外使领馆、国内户籍地、常住地政府报备。根据4月7日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于中国籍旅客乘坐航班回国前填报防疫健康信息的公告》(民航公告〔2020〕6号)要求,从意大利、美国、西班牙、德国、伊朗、法国、韩国、瑞士、英国、荷兰、奥地利、比利时、挪威、葡萄牙、瑞典、澳大利亚、巴西、土耳其、马来西亚、丹麦、加拿大、以色列、捷克、爱尔兰、菲律宾、泰国26个国家已购买回国机票的中国籍旅客需要提前填报防疫健康信息。自2020年4月8日起,已购票旅客在登机前需要提前通过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程序,逐日填报个人资料、健康状况、近期出行情况等信息。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为填报。2020年4月8日至4月22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乘坐航班的中国籍旅客,应于4月8日起连续逐日填报。过渡期后乘坐航班的,应于登机前第14天起连续逐日填报。未按上述要求填报的,将无法登机。旅客填报虚假信息,将导致行程受阻,并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遵守国内防疫措施。请回国人员密切关注并积极配合国内防控措施有关要求,自觉遵纪守法,按照入境口岸城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医学观察隔离等工作。此外,自3月23日零时(北京时间)开始,所有目的地为北京的国际始发客运航班均须从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上海浦东、济南、青岛、南京、沈阳、大连、郑州、西安12个指定的第一入境点入境。建议关注民航局、航空公司官网了解具体信息。

(二)常见问题

1.包机或临时航班安排。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高度关心海外留学人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就做好海外中国留学人员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加强对境外我国公民疫情防控的指导和支持,做好各项工作,保护他们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外交部会同教育部、民航局等有关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做好海外留学人员工作作为当务之急和重中之重。目前大多数海外留学人员仍然选择留在当地。同时考虑到有一些留学人员、特别是未成年学生面临无法解决的实际困难,需要返回国内,国内有关部门正在积极考虑对疫情严重国家一些确有困难、急需回国的留学人员,采取逐步、有序方式,作出开通临时航班和包机等相应安排。建议我省海外留学人员及家属及时联系驻外使领馆报备有关信息。

2.瞒报法律责任。考虑到近期一些入境人员故意隐瞒感染病毒导致其他大量人员面临感染风险,严重危害他人生命安全和国家防疫努力,3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 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明确六类行为以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其中包括: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采取不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等方式隐瞒疫情,或者伪造、涂改检疫单、证等方式伪造情节的。

三、联络篇

(一)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24小时):+86—10—12308,+86—10—********

(二)美国

1.驻美国使馆。海外领事保护电话001—202—*******(每日24小时、每周7日)继续使用。疫情热线001—202—*******、001—202—*******、001—202—*******、001—202—*******(涉疫情问题建议优先拨打。美国东部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09:00—21:00由专人接听)。

2.驻纽约总领馆。海外领事保护电话001—212—*******(每日24小时、每周7日)继续使用。疫情热线001—646—*******、001—646—*******、001—646—*******、001—646—*******、001—332—2098791(美国东部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09:00—21:00由专人接听。疫情期间涉留学生事宜,请优先拨打上述电话)。

3.驻旧金山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1—415—2168525(每日24小时)继续使用。疫情热线001—415—2836979、001—415—2839814、001—415—8525983(涉疫情问题建议优先拨打上述疫情热线,美国太平洋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09:00—17:00由专人接听)。

4.驻洛杉矶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1—213—8078052(每日24小时、每周七日)继续使用。疫情热线001—213—2147029、001—213—2356380、001—213—2147136(涉疫情问题建议优先拨打上述疫情热线。美国太平洋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09:00—21:00)。

5.驻芝加哥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1—312—7800170(每日24小时、每周七日)继续使用。疫情热线001—312—4592391(中国公民、留学生)、001—312—8045936(留学生)(涉疫情问题建议优先拨打上述。美国中部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09:00—21:00由专人接听)。

6.驻休斯敦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1—713—5219215(每日24小时、每周七日)继续使用。疫情热线001—281—7775418、001—281—7772200(涉疫情问题建议优先拨打上述疫情热线。美国中部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09:00—21:00由专人接听)。

(二)英国。驻英国大使馆:0044—20—74368294,0044—20—72998435,0044—20—76120250(工作时间留学生服务电话);驻曼彻斯特总领事馆:0044—161—2248986;驻爱丁堡总领事馆:0044—131—3374449;驻贝尔法斯特总领馆:0044—7895306461。

(三)意大利。驻意大利大使馆:0039—********52;驻米兰总领馆:0039—3272862927;驻佛罗伦萨总领馆:0039—3357748753。

(四)西班牙。驻西班牙大使馆:0034—********6、0034—********0(临时);驻巴塞罗那总领事馆:0034—932125622。

(五)法国。驻法国大使馆:0033—153758840;驻马赛总领事馆:0033—491320019;驻里昂总领事馆:0033—785620931;驻斯特拉斯堡总领事馆:0033—609994464;驻圣但尼总领事馆:00262—693925807;驻帕皮提领事馆:00689—87295620。

(六)德国。驻德国大使馆:0049—1736171052;驻汉堡总领事馆::0049—40—81976030;驻慕尼黑总领事馆:0049—1755452913;驻法兰克福总领事馆:0049—69—69538633,0049—69—75085541/5;驻杜塞尔多夫总领事馆:0049—21155080446。

(七)伊朗。驻伊朗大使馆:0098—9122176035。

(八)土耳其。驻土耳其大使馆:0090—5388215530;驻伊斯坦布尔总领馆:0090—5313389459;驻伊兹密尔总领馆:0090—5358802656。

(九)比利时。驻比利时大使馆:0032—27632006。

(十)瑞士。驻瑞士大使馆:0041—764959218;驻苏黎世总领馆领保电话:0041—793070937。

(十一)荷兰。驻荷兰大使馆:0031—70—3065083(办公时间)或0031—684557449(证件咨询请勿拨打)。

(十二)奥地利。驻奥地利大使馆:0043—681—20192638。

(十三)加拿大。驻加拿大使馆:001—613—5621616;驻多伦多总领馆:001—416—5942308;驻温哥华总领馆:001—604—3369926;驻卡尔加里总领馆:001—403—5376907;驻蒙特利尔总领馆:001—514—9338891。

(十四)巴西。驻巴西大使馆:0055—61—999816188;驻圣保罗总领事馆:0055—11—30610800;驻里约热内卢总领馆:0055—21—32376612;驻累西腓总领馆:0055—81—973458118。

(十五)韩国。驻韩国大使馆:0082—2—7550572;驻釜山总领事馆:0082—10—85198748;驻光州总领事馆:0082—62—3618880;驻济州总领事馆:0082—64—7228802。

(十六)日本。驻日本大使馆:0081—3—34033065/3064;驻大阪总领事馆:0081—6—64459427;驻札幌总领事馆:0081—11—5636191;驻福冈总领事馆:0081—92—7536483;驻长崎总领事馆:0081—95—8493311;驻名古屋总领事馆:0081—52—9321062;驻新潟总领事馆:0081—25—228889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 境外 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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