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北京至雄安城际铁路雄安站、动车所生产生活房屋、客服信息系统工程JXKF-1标段物资设备二次招标公

新建北京至雄安城际铁路雄安站、动车所生产生活房屋、客服信息系统工程JXKF-1标段物资设备二次招标公

新建北京至雄安城际铁路雄安站、动车所生
产生活房屋、客服信息系统工程JXKF-1标段物资设备采购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JXKF-TP-01)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新建北京至雄安城际铁路雄安站、动车所生产生活房屋、客服信息系统工程JXKF-1标段,项目业主为雄安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采购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京雄城际铁路项目经理部 。本项目由于工期紧张,现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雄安站信息系统主要包括客票系统、旅客服务信息系统、智能感知、站内导航、智慧大脑、客运指挥与管理信息系统、门禁系统、办公管理信息系统、公安管理信息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电源、防雷接地等相关内容。

霸州北站、固安东站信息系统主要包括旅客服务信息系统、票务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电源及环境监控系统、办公管理信息系统、公安管理信息系统。其中旅客服务信息系统包括集成管理平台、综合显示子系统、广播子系统、视频监控子系统、时钟子系统、安检子系统、入侵报警子系统、门禁子系统等。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2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10月31日

2.2采购内容:

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等情况详见附件1《竞争性谈判包件一览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3.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应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招标物资交货期要求;

3.1.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2017年至2018年每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报表;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近三年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以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国家行政部门通报为准),企业目前不处于中国铁路总公司暂停投标期;

3.1.6供货业绩要求:满足谈判公告“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投标人供货业绩要求。

3.1.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无不良记录;本次谈判不接受近三年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3.1.8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9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投标人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3.1.10需外购部分应符合有关认证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ISO9000:2008证书、检验报告及相关的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CRCC证书、入网证等)。

3.2本次谈判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通用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投标条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有或无都需填报,且需要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wenshu.html的查询结果)。

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

投标人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

3.4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本次谈判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谈判人购买谈判文件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00)。。

4.2发售谈判文件时间:2020年4月16日至2020年4月20日,每日8:30时至17:00 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

4.3发售方式:谈判文件采用线上发售方式,潜在供应商请于2020年4月20日17:00时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所购买的包件;同时将填写完整的《谈判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word版及汇款凭证扫描版发送至邮箱wmgsxyxm@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谈判编号和供应商单位名称)。

供应商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足额汇入到采购代理单位指定账户(见4.4),采购代理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 授权供应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

4.4谈判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必须由供应商单位账户汇款,个人账户不予受理),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帐号:1200 1660 4650 5000 032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铁路支行

供应商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采购编号及包件号。

注:一次报过名的供应商,二次无需重复缴费

5.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年4月22日 8 时 30 分至9 时 30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2日9时30 分,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516。

5.2本次采购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线上开启谈判响应文件方式,谈判分项报价及谈判响应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2日上午9:30前;同时,供应商需按谈判文件要求于开启谈判响应文件前现场递交纸制版谈判响应文件,纸质版与上传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应一致。

5.3各供应商应按时上传及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分项报价及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的按未响应处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方式

采 购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京雄城际铁路项目经理部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雄县昝岗镇天使大道京雄客服项目部

联 系 人:张俊华

电话:139*****684

电子邮箱:eeb12zjh@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 16 号金鑫大厦 B 座 6 层

邮编:100036

联 系 人: 张竞雅

电话: ***-********

电子邮件:wmgsxyxm@163.com

8. 公告附件

附件1:竞争性谈判包件一览表;

附件2:谈判申请表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京雄城际铁路项目经理部

2020年4月16日



标签: 物资设备 信息系统 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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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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