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乐清市分公司邮政营业网点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ZJZT-2020-0616]-比选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乐清市分公司邮政营业网点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ZJZT-2020-0616]-比选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乐清市分公司邮政营业网点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温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乐清市分公司邮政营业网点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编号:ZJZT-2020-0593 )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 项目概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乐清市分公司邮政营业网点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
2、 采购内容:为进一步完善邮政营业网点管理,降本增效,拟对乐清市范围10个低效邮政营业网点实施业务外包。
合同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报价要求 | 计量单位 | 评分权重 | 服务期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数量(项)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额 |
1 | 乐清市分公司邮政营业网点服务 | 采购智仁乡、龙西乡、岭底乡、湖雾、仙溪、石帆街道、象阳街道、七里港、乐成、雁荡等10个邮政营业网点低效邮务营业外包服务; 具体服务规范要求见“服务条款”。 | ≤ 182500元 | 项 | 1年 | 1 | 182500元 |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82500元(含税),划分1个采购包,选择1家成交单位,成交份额100%,服务区域:温州乐清市,服务期:合同签订起至一年。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可以续签一年。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每个营业网点的最高限价详见各网点报价清单,供应商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应答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3、 供应商资格条件:
3.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3.2、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分公司应答人以总公司注册资本为准。
3.3、应答人应承诺中标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6、对列入我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其对本项目进行应答。
3.7、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第21条“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将被否决。
5、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5.1、应答文件获取时间:我公司已经开通网上售卖采购文件服务,网上售卖方式进行,凡有意参加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22日止,登录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zbpt.zjzttx.com.cn,在线购买电子招标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购买,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先注册(免费注册,网站首页可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购买)。如遇问题,可电话咨询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8*****889 。
5.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通过系统银使用支付宝缴纳采购文件的费用,不接受现金)。
注:招标代理机构仅对报名资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有效性由本项目评审委员会在评审阶段审核。
5.3、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务必在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采购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将不能购买,即不能参加此次招标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答人承担。
5.4 、购买采购文件统一开具浙江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项目报名后,登录http://zbpt.zjzttx.com.cn,选择“我参与的项目”--供应商门户--购标信息--发票信息--点击查看/下载。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纸质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4月24日9 时30 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0年4月24日9时30 分(北京时间)
6.2、递交地点:温州大道2411号邮政分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老火车站东首)
6.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6.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
6.4、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磋商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http:///)、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上发布(http://www.chinapost.com.cn/),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
联系人:【徐工】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河东路215号】 邮编:【310015】
联系人:【林友成、赵阳君、刘克柏】电话:【138*****889】
传真:【****-********】 电子邮件:【********71@qq.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打 款 备 注:乐清营业网点外包服务+0593(标书费/投标保证金)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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