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数字样船展示平台开发招标公告
三维数字样船展示平台开发招标公告
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竞争性装备采购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三维数字样船展示平台开发”项目以发布公告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nbsp; 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一研究所
(二)项目名称:三维数字样船展示平台开发
(三)采购内容:
1)主要技术指标
a.数字样船展示平台基础引擎:实现包括三维显示、几何求解、物理仿真等基础引擎构建,为承载数字样船模型提供核心基础引擎模块。
b.模型数据接口模块:三维CAD模型输入接口,支持多种三维建模软件的模型导入(3DMax、CATIA、SolidWorks、Pro/E等);支持平台内部模型编辑(材质、贴图、节点数编辑)。
c.交互式硬件接口模块:实现对ART Flystick 2交互式手柄的硬件支持,借助手柄实现与虚拟仿真环境的交互式操作。
d.基础功能模块:实现模型的碰撞检测、模型状态编辑功能;构建虚拟工具库、人体模型库。
e.应用场景模块:实现虚拟仿真环境中的场景漫游、虚拟维修、人机工程展示。
2)项目周期及交付成果
时间 | 阶段 | 完成工作 | 交付成果 |
2020.4-2020.5 | 设计阶段 | 开发设计、架构设计、关键模块代码开发 | 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 开发计划、开发设计说明书(含架构设计、数据库设计、关键模块开发设计) |
2020.5-2020.7 | 开发阶段 | 软件开发 | 源代码(含注释)、编码约定和用户手册 |
2020.7-2020.9 | 测试阶段 | 现场配合测试、再次开发与完善工作; | 回归测试源代码、测试计划、测试说明 |
2020.9-2020.10 | 验收阶段 | 实施系统投运、应用推广、技术培训、资料移交、项目验收及其它项目收尾工作 | 培训教材、安装维护手册、软件技术资料等后期文档 |
3)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要求。
二、nbsp; 承制单位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国内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地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纳税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的说明文件,格式自拟)。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自行编写无效,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相关承制经验,且能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4.具备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委员会颁的三级(含)以上保密资格单位证书,且能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并需对所承担的试验项目保密安全性做出承诺;
5.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名录》,且能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6.投标人取得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审核通过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且能够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
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没有重大质量事故;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有外资背景单位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谈判;仅接受产品直接生产厂家谈判响应,不接受代理商的谈判响应;
三、nbsp; 资格预审和谈判文件发放
本项目需在有效截至时间2020年4月25日(含)前完成网上对接。若受疫情等特殊原因影响无法完成网上对接的,可在有效截至时间到期前电话联系相关负责人确认后,进行线下对接。并同步提供如下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提供进三年经审计的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财务报表。依法纳税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的说明文件,格式自拟)。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自行编写无效,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近5年承担的同类装备研制或生产项目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能体现项目承担数量及完成情况。
4.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处于复审或续期阶段,需出具国家或军队相关部门提供的该证书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
5.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审核通过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6.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名录》证明文件。(处于复审或续期阶段,需出具国家或军队相关部门提供的该证书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重大质量事故的的书面声明。
8.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9.本单位基本情况及设计生产能力证明等材料。
资格审查通过后,将向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发放谈判文件。
本项目相关信息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一研究所
联系人:高尚。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2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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