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博物馆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苍梧县博物馆工程总承包(GXDYZB2020-WZ00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苍梧县博物馆工程总承包已由苍梧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苍发改[2020]23号文、苍发改[2020]37号文,苍梧县自然资源局以苍自然资函[2020]10号文批准建设,投资项目代码:2020-450421-87-01-001771。招标人为苍梧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业主自筹等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苍梧县石桥镇
建设规模:新建一幢博物馆,占地面积5亩(3333.33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系统、供配电及照明系统、消防安全系统、智能化系统、通风空调系统、避雷系统和场地平整、道路硬化、生态停车场、绿化工程、观众公共活动及集散场地硬化等工程,并购置电梯设备。主要建设内容包含:(1)主体工程:新建博物馆总建筑面积 3000 平方米。(2)市政设施:场地平整;绿化工程;道路硬化、生态停车场、观众公共活动、集散场地硬化等工程。(3)配套工程:①给排水系统:给水系统主要包括自来水供水管网,设置给水水源点。排水系统主要包括场内雨水渠、生活污水渠和地下室排水的收集和市政排水系统的连接。②消防安全系统:主要工程包括室内外消防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水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器。③供配电及照明系统:主要工程包括两路独立电源供电的变配电系统、日常照明系统。④智能化系统:视频监控及广播系统。通讯、电讯网络系统:主要包括各建筑物的通讯、闭路电视、计算机网络等的外部接入。⑤通风空调系统。⑥避雷系统。⑦购置电梯设备:购置电梯 2 部。
合同估算价:869.81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中标通知书落款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365天(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0年7月至2021年7月。
2.2招标范围:在本项目工程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及工程质量、进度要求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本项目各项工程内容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具体详见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版)》。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
(1)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含)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工程类中级(含)以上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无要求。
3.2.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含)以上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3.6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需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其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且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3 名。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由潜在投标人自行登陆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www.wzggzy.cn/gxwzzbw)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5月12日10时00分,地点为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8楼,新梧州高中旁)(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核验或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疫情期间,本项目接受投标文件邮寄,投标人可选择邮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投标人请将密封包装好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好包装和密封后另行进行快递包装)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寄到以下地址:
收件地址: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政务服务中心 8 楼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收件人:杨工,电话:****-*******。
寄件人应为本单位的专职投标员,请寄件人在邮件外包装写清楚是“苍梧县博物馆工程总承包(GXDYZB2020-WZ004)”的投标文件,并留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如有疑问请咨询开评标科:****-*******。
投标人选择邮寄方式的,除投标文件外,还需将以下资料一并邮寄:【(1)专职投标员(寄件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加盖牵头单位公章);(2)拟投入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加盖牵头单位公章);(3)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提供联合协议复印件并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
选择邮寄的投标人视为对本项目的唱标记录直接确认,其签到时间以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为准,签到表和唱标记录表中将对投标人标注“邮寄”字样。
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包封破损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密封要求,作废标处理。
6. 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7.1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 。
7.2进度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1)设计费支付方式:承包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完成并通过管理部门备案后,实际合同价确认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设计费中标价的60%,实际合同价确定之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勘察设计费至实际合同价的90%,工程结算经苍梧县财政评审审核确认后支付余下款项(不计利息)。
(2)建筑安装工程费支付方式:按月支付。实际合同价确认前,建筑安装工程费进度款按每月完成工程量乘以送审预算综合单价的70%支付;实际合同价确定之后,建筑安装工程费进度款按每月完成工程量乘以实际合同综合单价的85%支付。合同结算价经苍梧县财政评审确认后支付到本项目结算总价的97%,余3%作为缺陷责任保修金。缺陷责任期(12个月)(按国家有关规定)满并移交相关接管部门后付清(不计利息)。
(3)承包人应于每月20日前向发包人报送经监理审核的上月21日至当月19日已完成的设计成果或工程量报告,并附具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如有)和有关资料。
在申请支付设计费或工程款时,承包人必须提供增值税发票,如为本市以外的承包人,还须提供加盖有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业务专用章并注明增值税发票和交款书号码的《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执行梧政办法【2016】163号文。如因执行梧政办法【2016】163号文导致实际合同价确认后,本项目不再采用简易计税法,承包人如需补缴的税款,发包人不予补偿。
8. 交易服务单位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监督部门:苍梧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站 电话:****-*******
11. 联系方式招 标 人:苍梧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梧州市龙圩镇广场二路3号 | 地 址:苍梧县石桥镇石桥村圩头组吴清、吴梓清、吴江清屋 |
邮 编:543199 | 邮 编:543002 |
联 系 人:李先生 | 联 系 人:吴先生 |
电 话:****-******* | 电 话:183*****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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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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