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代理]长德新区长德乙一街、乙二街等11条道路路灯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社会代理]长德新区长德乙一街、乙二街等11条道路路灯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德新区长德乙一街、乙二街等11条道路路灯设计项目已由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超达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及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长德新区长德乙一街、乙二街等11条道路路灯设计项目;
招标范围:长德新区长德乙一街、乙二街等11条道路路灯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施工配合及配合竣工验收及备案(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成果文件)。
2.2项目规模:负责长德新区长德乙一街(丙三十一路—甲四路)、乙二街(长德大街—甲二路)、乙四街(甲二路—快一路)、乙四路(长德大街路口)、丙八路(乙二街—乙三路)、丙九街(甲一路—乙二路)、丙十路(乙二街—乙三街)、丙十街(丙八路—丙十路)、丙二街(丙三十一路—乙五路)、丙一街(丙三十一路—甲四路)、丙三十一路(乙一街—长德大街)道路路灯设计。
2.3建设地点:长德新区;
2.4计划投资:3165万元
2.4设计周期:2020年5月16日---2020年6月16日。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规、行业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2015年至2019年)内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总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职称;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6-2018)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7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不接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3.10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当前正值新型冠状肺炎防疫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17至2020年4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企业资质信息及项目负责人信息公示页、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信息打印等相关信息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83@qq.com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取得联系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简称并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授权人及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负,核查通过后方可递交招标文件购买款,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5月8日9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超达招标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建设街甲1号三楼会议室),投标人应至少提前30分钟进行签到。
特别注意:
(1)投标人应递交分别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网上开标专用QQ号。
(2)开标项目负责人应在确认投标保证金后组织投标人进行签到。
(3)签到完成后,组织投标人按规定时间加入开标直播QQ工作群组(工作前期,建议组成开标工作群组时,开标室和签到处同时进行调试,现场与投标人逐一确认,所有投标人可以通过视频直播看到开标现场情况)。
(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项目负责人组织各投标人现场确认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再另行确认密封情况)。
(5)开标程序不变。但项目负责人需注意摄像头位置,并在开标过程中应将每位投标人的开标报价表及时拍照,上传至直播工作群中,现场形成开标报价一览表,请招标人签字确认。
5.2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3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齐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超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建设街甲1号
联 系 人:李明月
邮箱:********83@qq.com
监督部门: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B区2611
邮编:130400
长德新区扫黑办电话:****-********
标签: 路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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