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桂花乡农村千人以下饮用水源地保护设施建设工程自行询价二次采购公告

金沙县桂花乡农村千人以下饮用水源地保护设施建设工程自行询价二次采购公告


金沙县桂花乡

农村千人以下饮用水源地保护设施建设工程自行询价二次采购公告

1、采购人:金沙县桂花乡人民政府

2、项目编号:GHX*******

3、项目名称:金沙县桂花乡农村千人以下饮用水源地保护设施建设项目

4、项目预算金额:11.11万元。

5、采购数量:一批

6、采购方式:自行询价采购

7、项目内容:金沙县桂花乡农村千人以下饮用水源地保护设施建设项目

施工单位采购,详见项目工程概算表(报名时领取)。

8、服务地点:桂花乡各村(社区)。

9、供应商资格条件:报名进行资格审查时,提供下列第(1)、(3)、(4)、(5)款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1)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具备本项目的生产或经营或管理服务范围)、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报名时是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如是授权委托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司鲜章。

(5)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6)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报名时间:2020年4月16日至4月20日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11、报名地址:桂花乡党政办公室。

12、采购会议时间及地点:采购会议时间为2020年4月21日上午10:30时,采购会议地点为桂花乡政府二楼会议室。(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开标的,开标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13、资格复审:在采购会议开始时,采购小组成员将对报名供应商及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请报名参加采购的供应商在参加采购会议时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具备本项目的生产经营或管理服务范围)、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以便于采购小组成员进行资格复审。

14、项目联系人:任西祥

联系电话:135*****502

15、监督举报电话:金沙县纪委监察局****-*******

金沙县桂花乡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护设施 饮用水 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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