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票区人民法院智慧法院运维及外包服务1期 招标公告

南票区人民法院智慧法院运维及外包服务1期 招标公告


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人民法院智慧法院运维及外包服务1期的采购公告


辽宁富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葫芦岛市南票区人民法院委托,对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人民法院智慧法院运维及外包服务1期项目(项目编号:JH20-210000-0498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包组名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是否进口主要技术要求数量
001历史档案数字化加工1包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查看1批

一、对南票区人民法院纸质历史档案约112.5万页,16.25万条目录信息进行数字化处理,1.25万个封皮进行打印,生成符合信息化运行要求的电子文档及目录数据。处理过程包括档案的扫描、图片处理、条目著录、数据挂接、拆解装订、案卷整理等.

二、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具有良好信用信息的声明

4、投标人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秘密载体印制许可证证书

三、项目技术要求

根据辽高法办{2019}17号文件要求,加强电子档案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严格按照《人民法院电子诉讼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法{2013}283号)《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等文件中的有关标准、规范和要求开展数字化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扫描影像及档案整理装订要求:

(一)流程要求:

(1)流程具备科学性、严谨性、安全性、规范性。流程方案需详细完备,涵盖档案贴条码、整理、扫描、质检、双著录、影像优化、数据转换、数据上传等内容。

(2)具有完整清晰的项目人员组织方案及项目安全措施管理制度。

(二)整理要求:

(1)扫描前,对档案编页、组卷整理,拆卷并标记非扫描页整理,对不平整的档案进行平整,对破损档案、不符合标准的档案进行修裱,对错误的问题进行修正(如错码、漏码等)。

(2)电子档案及纸制档案的制作整理要求、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纸质档案电子化技术规范。

(3)档案扫描完成后,要进行细致认真的装订。库存档案装订应尽可能地按照原卷装订孔进行穿线装订,不要打新孔装订,保护档案原件。新生档案装订应按照国家规定必须牢固、整齐、美观,卷内材料下齐、右齐,三孔一线进行装订。

(4)整理要描述新增档案接收、类别区分、抄写目录等整理规范。

(三)扫描要求

(1)扫描影像存储格式:TIFF格式(彩色);对于照片及特殊档案采用彩色或灰度扫描,JPEG格式;扫描彩色300dpi,逐卷逐页平板扫描,对不同纸张不同设置区分;加工软件要有历史案卷扫描流程及新增档案即时扫描流程。

(2)对同一档案编号的文件及其附件进行合并,生成一个文件,不乱序,不混档,文件以档案编号进行命名,按目录号/案卷号/档号进行存储,与目录进行挂接。

(3)图片的扫描精度要求扫描后的图像清晰、不失真、完整、不影响图像的利用效果,图像缩放比例100%;

(4)对扫描的图片进行加工裁减、去边、去污等技术处理,不留文字版面外的暗影、无干扰信息;

(5)电子图片的倾斜度不得超出1度,不允许有折叠或缺损,保持图像的完整,图片端正、无扭曲。

(6)保证档案扫描图像与原件一致、整洁、清晰。做好档案资料原件、复印件鉴别相关工作。

2、数据技术要求

(1)档案整理期间,对卷内信息逐页梳理,摘抄相关信息,扫描完成后,需要与档案实体目录数据进行一一对应。确保扫描图像与案卷目录、卷内目录100%挂接正确,并将正确的数据导入现有档案数据库中。

(2)必须双人双机同时著录,同时比对。档案数字化加工软件需具备录入A、B双库,A、B双库可同时比对纠错,对A、B库比对出现不符时有提示功能,保证条目数据正确率达99.5%以上。

3.数据挂接:

将完成好电子档案数据进行质检,核对无误后将电子档案挂接至采购方指定的系统。扫描影像生成双层pdf,通过每一份图像文件的文件名与档案目录数据库中该份文件的档案编号的一致性和唯一性,建立起一一对应的关联关系,为实现档案目录数据库与图像文件的批量挂接提供条件。做到目录与电子档案数据一一对应,对应率达到99.5%正确,实现档案的网上利用。

4、数据抽检

(1)采购方以抽检的方式检查已完成电子化转换的所有数据,包括目录数据库、图像文件及数据挂接的总体质量。

(2)一个全宗的档案,数据验收时抽检的比率不得低于5%。

5、数据备份

(1)备份范围:经验收合格的完整数据应及时进行备份。

(2)备份方式:为保证数据安全,备份载体的选择应多样化,可采用在线、离线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多套备份。投标人须自行配备加工过程中备份数据所需硬盘,硬盘容量应满足数据备份所需。加工工程结束后,所有备份载体移交招标方。

(3)数据检验:备份数据也应进行检验。备份数据的检验的内容主要包括备份数据能否打开、数据信息是否完整、文件数量是否准确等。

(4)备份标签:数据备份后应在相应的备份介质上做好标签,以便查找和管理。

项目安全保密要求

1、档案保密要求

根据辽高法办{2019}17号文件要求,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确保数字化过程中的档案实体与信息的安全。以外包服务方式开展档案数字化加工的,应当严格执行《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条例》(档办法{2014}7号要求),按照《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国保法{2012}7号)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办。

2、项目现场安全标准如下:

(一)工作现场安全标准

(1)工作现场严禁烟火,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火种带入院区。未经法院允许,不得在工作区内另接电源、电器、严禁随意挪动消防器材,严禁正常情况下擅自按动各种防护按钮;

(2)工作现场电脑设备严谨接入互联网;

(3)严禁携带手机、U盘、移动硬盘、笔记本电脑、摄像照相等设备进入工作现场;

(4)严禁通过携带、拷贝、抄写、拍摄、口述等一切手段把档案信息外传;

(5)非工作需要不得谈论任何档案相关内容;

(6)除特定要求电脑设备之外,其余电脑设备均需屏蔽USB口;

(7)工作现场内部使用的一切存储设备一律不得带离加工现场;

(8)严禁把食品饮料等一切可能对档案造成污染的物品带入工作现场;

(9)饮水处要远离工作现场,水杯统一摆放,避免对档案实体造成伤害;

(10)档案不得放置在地面,每天工作结束后,档案必须归还到周转库房中,不得露天随意堆放;

(11)周转库房及数据机房专人专管,任何人不得擅自出入库房及数据机房;

(12)加工结束后所有刻录光盘、硬盘等数据存储设备无偿上交甲方封存;

四、2020年底前建设完成

五、后期处理能力要求

1具有档案电子化影像后期OCR处理能力,以确保档案电子化加工流程的完善性,在后期能够得到合理的利用。

2在档案后期处理过程中,必须具有影像加水印,双层PDF处理能力。

六、验收标准

(1)档案装订:检查所有档案的装订情况,差错率≤1%。

(2)扫描图像:漏扫率≤0.2%。

(3)图像质量:图像质量情况完好率99.9%。

(4)格式封装:图像文件的命名差错率≤1%。

(5)著录:以案卷(文件)为单位,关键字段正确率100%,其余字段录入错误率≤5%。

(6)条目与图像挂接:挂接正确率100%

(7)档案原始材料:100%不缺失。

(8)目录数据库与图像文件挂接错误,卷内目录不完全对应,或目录数据库、图像文件之一出现不完整、不清晰、有错误等质量问题时,抽检标记为"不合格"。

六、验收指标

(1)档案装订:检查所有档案的装订情况,差错率≤1%。

(2)扫描图像:漏扫率≤0.2%。

(3)图像质量:图像质量情况完好率99.9%。

(4)格式封装:图像文件的命名差错率≤1%。

(5)著录:以案卷(文件)为单位,关键字段正确率100%,其余字段录入错误率≤5%。

(6)条目与图像挂接:挂接正确率100%

(7)档案原始材料:100%不缺失。

(8)目录数据库与图像文件挂接错误,卷内目录不完全对应,或目录数据库、图像文件之一出现不完整、不清晰、有错误等质量问题时,抽检标记为"不合格"。

七、具体要求

项目名称

技术要求

扫描影像及档案整理装订要求

(一)流程要求:

(1)流程具备科学性、严谨性、安全性、规范性。流程方案需详细完备,涵盖档案贴条码、整理、扫描、质检、双著录、影像优化、数据转换、数据上传等内容。

(2)具有完整清晰的项目人员组织方案及项目安全措施管理制度。

(二)整理要求:

(1)扫描前,对档案编页、组卷整理,拆卷并标记非扫描页整理,对不平整的档案进行平整,对破损档案、不符合标准的档案进行修裱,对错误的问题进行修正(如错码、漏码等)。

(2)电子档案及纸制档案的制作整理要求、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纸质档案电子化技术规范。

(3)档案扫描完成后,要进行细致认真的装订。库存档案装订应尽可能地按照原卷装订孔进行穿线装订,不要打新孔装订,保护档案原件。新生档案装订应按照国家规定必须牢固、整齐、美观,卷内材料下齐、右齐,三孔一线进行装订。

(4)整理要描述新增档案接收、类别区分、抄写目录等整理规范。

(三)扫描要求

(1)扫描影像存储格式:TIFF格式(彩色);对于照片及特殊档案采用彩色或灰度扫描,JPEG格式;扫描彩色300dpi,逐卷逐页平板扫描,对不同纸张不同设置区分;加工软件要有历史案卷扫描流程及新增档案即时扫描流程。

(2)对同一档案编号的文件及其附件进行合并,生成一个文件,不乱序,不混档,文件以档案编号进行命名,按目录号/案卷号/档号进行存储,与目录进行挂接。

(3)图片的扫描精度要求扫描后的图像清晰、不失真、完整、不影响图像的利用效果,图像缩放比例100%;

(4)对扫描的图片进行加工裁减、去边、去污等技术处理,不留文字版面外的暗影、无干扰信息;

(5)电子图片的倾斜度不得超出1度,不允许有折叠或缺损,保持图像的完整,图片端正、无扭曲。

(6)保证档案扫描图像与原件一致、整洁、清晰。做好档案资料原件、复印件鉴别相关工作。

数据技术要求

(四)录入要求:

(1)档案整理期间,对卷内信息逐页梳理,摘抄相关信息,扫描完成后,需要与档案实体目录数据进行一一对应。确保扫描图像与案卷目录、卷内目录100%挂接正确,并将正确的数据导入现有档案数据库中。

(2)必须双人双机同时著录,同时比对。档案数字化加工软件需具备录入A、B双库,A、B双库可同时比对纠错,对A、B库比对出现不符时有提示功能,保证条目数据正确率达99.5%以上。

(五)数据挂接:

将完成好电子档案数据进行质检,核对无误后将电子档案挂接至采购方指定的系统。扫描影像生成双层pdf,通过每一份图像文件的文件名与档案目录数据库中该份文件的档案编号的一致性和唯一性,建立起一一对应的关联关系,为实现档案目录数据库与图像文件的批量挂接提供条件。做到目录与电子档案数据一一对应,对应率达到99.5%正确,实现档案的网上利用。

(六)数据抽检

(1)采购方以抽检的方式检查已完成电子化转换的所有数据,包括目录数据库、图像文件及数据挂接的总体质量。

(2)一个全宗的档案,数据验收时抽检的比率不得低于5%。

(七)验收指标

(1)档案装订:检查所有档案的装订情况,差错率≤1%。

(2)扫描图像:漏扫率≤0.2%。

(3)图像质量:图像质量情况完好率99.9%。

(4)格式封装:图像文件的命名差错率≤1%。

(5)著录:以案卷(文件)为单位,关键字段正确率100%,其余字段录入错误率≤5%。

(6)条目与图像挂接:挂接正确率100%

(7)档案原始材料:100%不缺失。

(8)目录数据库与图像文件挂接错误,卷内目录不完全对应,或目录数据库、图像文件之一出现不完整、不清晰、有错误等质量问题时,抽检标记为"不合格"。

(八)数据备份及挂接

(1)备份范围:经验收合格的完整数据应及时进行备份。

(2)备份方式:为保证数据安全,备份载体的选择应多样化,可采用在线、离线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多套备份。投标人须自行配备加工过程中备份数据所需硬盘,硬盘容量应满足数据备份所需。加工工程结束后,所有备份载体移交招标方。

(3)数据检验:备份数据也应进行检验。备份数据的检验的内容主要包括备份数据能否打开、数据信息是否完整、文件数量是否准确等。

(4)备份标签:数据备份后应在相应的备份介质上做好标签,以便查找和管理。

(5)要求电子化的档案能准确的与档案信息管理系统衔接,保证系统提出的档案数据的准确性。

后期处理要求

(十)后期处理能力要求

(1)具有档案电子化影像后期OCR处理能力,以确保档案电子化加工流程的完善性,在后期能够得到合理的利用。

(2)在档案后期处理过程中,必须具有影像加水印,双层PDF处理能力。

质保要求:不少于1年档案数字化服务的质量保证期,7*24小时现场服务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500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
500,000.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投标人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秘密载体印制许可证证书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 年 4 月 17 日 08:00 起至 2020 年 4 月 23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富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元/本(免费),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 年 5 月 7 日 13:30 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 年 4 月 17 日至 2020 年 4 月 23 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葫芦岛市南票区人民法院
地 址: 葫芦岛南票区-S306南票区政府西南150米
项目联 系 人: 耿界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 辽宁富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五路创客空间4楼401室
项目联系人: 王蕊
联系电话: 188*****777
传真: ****-*******
邮箱地址: lnfcztb@163.com
开户行: 79
账户名称: 辽宁富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0015
辽宁富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04-16

标签: 外包服务 运维 智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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