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机构:
项目编号:GXTC-A-
*******采购方式:
公告类型: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 受普兰县财政局(普兰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普兰县公安局业务用车车辆采购的货物(招标编号:GXTC-A-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 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
采购项目名称:普兰县公安局业务用车车辆采购
预算金额:75.0004万元
最高限价:75.0004万元
采购内容及要求:普兰县公安局业务用车车辆采购,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一家供应商作为本项目车辆供应商。
交货时间或交货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主要规格(/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采购货物名称及数量: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1
轿车
辆
4
2
越野车
辆
1
其他: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内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只投标其中的一部分,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三、 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采购期间内属于有效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
四、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6. 投标人的特定资格条件:
6.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和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五、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16日至2020年4月23日(每天9:30-13:00,15:30-18: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拉萨市城关区金珠西路107号圣城锦苑临街B栋城投房产大厦七楼(中国人民保险楼上)办理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50 元,售后不退。
六、 公告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在《西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公告期限:自《西藏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5月12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拉萨市城关区金珠西路107号圣城锦苑临街B栋城投房产大厦七楼(中国人民保险楼上)
八、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普兰县财政局(普兰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地址: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普兰县
联系人:旦真次珠
电话:
136*****181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至拉萨市城关区金珠西路107号圣城锦苑临街B栋城投房产大厦七楼(中国人民保险楼上)
联系人:禄洋洋
电话:
****-*******邮编:850000
传真: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招标文件文件款汇款账号:
138*****4947
招标文件文件款汇款汇入行:中国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号:
138*****5022
投标保证金汇入行:中国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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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