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商贸园果蔬交易区临时仓库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农产品商贸园果蔬交易区临时仓库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京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农产品商贸园果蔬交易区临时仓库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编号:NT2020备-03号)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贺州市农产品商贸园果蔬交易区临时仓库项目 工程已由 平桂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备案机关名称)以 2020-451103-59-03-017022(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广西贺州市旭和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R勘察、R设计、R采购、R施工、R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贺州市平桂区黄田镇农贸园内

建设规模: 1、临时仓库总用地面积28119㎡,要求使用面积不小于16510㎡。车间为单层钢结构设计,以彩色压型钢板(板厚为0.6)屋面板作为围护材料;2、仓库外墙设置不低于2.5米高实心砖墙,设计使用年限为10年;3、30T以上货车可进退仓库,地面满足承载力要求;4、仓库进深在12m-16m为宜,净高不小于6m,门高5.5 m以上、门宽4m以上、满足货车进退仓库要求,门口设置长5m宽2.5m飘檐,采光、通风、给排水良好,隔热屋面板,满足消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5、场地道路满足货车(40T)货车承载、转弯半径及3辆车齐头并进行走进出要求;6、仓库最小户型约150㎡、大户型约1500-2000㎡。每两个跨度至少配一个接水口、一个两厢开关及插座;7、本项目选用卷闸门、塑料窗(中空玻璃);8、仓库外设置公共卫生间两间,每间面积约120㎡、蹲位不少于40个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合同估算价:680.0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 □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 □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135天(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20 年 5 月至2020 年 10 月。

2.2招标范围: 对建设规模描述范围的建设工程及其附属配套设施工程进行设计和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包括工程的勘察、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及试运行等各阶段的EPC总承包。

2.3本项目 □要求 R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R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或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②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派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派出):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派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至 2020 年 4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在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至 2020 年 4 月 23 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在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3 技术资料押金 / 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5 月 7 日 15 时 30 分,地点为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城建投资集团4楼),具体开标室场地安排以现场电子屏幕显示为准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本项目无预付款。

进度款支付方式:本项目无进度款。

9、交易服务单位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广西贺州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贺州市旭和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京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贺州市八步区城东街道灵凤路地址: 贺州市八步区城东回建地

12号东方广场2楼B地块108号

邮编: 542899 邮编:542899

联 系 人:莫春峰联 系 人:刘丽玲

电话:****-*******电话:****-*******

传真: /传真:****-*******

2020年 4 月 16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临时仓库 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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