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葫芦河-南河风光带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静宁县葫芦河-南河风光带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静宁县葫芦河-南河风光带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
品目

服务

采购单位静宁县自然资源局
行政区域静宁县公告时间2020年04月16日17:5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年04月17日00:00至2020年04月23日00:00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自行下载
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1日09:00
开标地点静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
预算金额¥17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献斌
项目联系电话139*****638
采购单位静宁县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静宁县城纪大道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9*****638
代理机构名称甘肃瑞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定西南路243号7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2*****545

甘肃瑞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静宁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对“静宁县葫芦河-南河风光带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编号:JNJY2020ZC-096

二.招标内容:

规划编制葫芦河和南河沿线区域,北起滨河路北端,南至葫芦河与南河交叉口,东至东环路与南河南路交叉口,全长约10公里,规划用地面积约290公顷,编制文本,制作图纸。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三.总预算资金:175万元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采购需求:

1、采购需要实现的目标:按时完成葫芦河-南河风光带修建性详细规划,实行精准化建设和管理。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执行。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要求:确保本项目服务质量全部合格,力争达到更优水准。在投标过程中明确质量总目标,保合争优。

4、编制周期:90天。

5、采购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验收。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本招标项目需求投标人具备旅游规划设计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项目的实施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纳税或减免税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三证合一,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银行许可证;(备注:复印件加盖公章)

8.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9.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成立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的声明;

10.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借用和挂靠资格投标;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4月17日00时00分00秒至2020年4月23日23时59分59秒(不含节假日),有意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须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用户注册”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点击项目公告信息页面的“我要投标”或直接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系统登录”进行投标。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网上开标时间

1、受疫情影响,静宁县葫芦河-南河风光带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上开评标系统”进行,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并按照“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来固化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 编码)和开标操作, 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 HASH 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拟定为:静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

4、所有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前申请加入静宁县葫芦河-南河风光带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的钉钉视频会议群,群管理人员将在开标截止时间审核通过各投标人的进群申请,在线召开视频会议。该项目的群二维码是:

备注:投标文件纸质版在开标结束后,所有供应商通过邮寄方式将纸质版文件,按照招标要求的份数邮寄到甘肃瑞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和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静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方:静宁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静宁县成纪大道

联 系 人:张献斌

电话:139*****638

代理机构:甘肃瑞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定西南路243号702室

联 系 人:吕金香

电话:177*****016

监管部门:静宁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 静宁县城关镇中街145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详细规划 风光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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