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建设(第二批)招标公告

实验室建设(第二批)招标公告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第二批)配套资金已经落实,经主管采购单位审批,已具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条件。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受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委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项目所需服务进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欢迎符合项目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项目基本信息如下:

一、项目编号:11CNIC-032079-51

二、项目名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第二批)

三、招标内容:

包号

品目号

采购设备品目

数量

台/套

备注

1

化妆品专用测量系统组成

1

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1

液相色谱仪

1

1

液相色谱仪

1

1

实时直接分析质谱离子源

1

2

液相色谱仪

1

1

数据跟踪系统

1

2

实验室反应釜系统

1

3

荧光分光光度计

1

1

封闭式薄膜过滤器

1

2

CO2培养箱

2

3

无菌检查仪

1

4

多功能酶标仪

1

5

冻干机

1

6

超滤器

1

1

噪声频谱分析仪

1

2

紫外-近红外激光光束分析仪

1

3

自相关仪

1

4

高频电刀

1

5

波长计

1

6

电能质量分析仪

1

1

薄层色谱分析系统

1

2

蛋白纯化系统

1

3

倒置显微镜

1

1

冷冻干燥机

1

2

顶空进样器

1

3

离心浓缩系统

1

4

脉冲场电泳系统

1

5

超纯水仪

1

1

实时定量PCR扩增仪

1

2

内毒素检测仪

1

3

水分测定仪

1

十一

1

凝胶成像分析系统

1

2

基因扩增仪

1

3

酶标仪

1

4

薄膜制样机

1

5

电子天平

1

6

粘度计

1

7

粉碎机

1

十二

1

显微注射系统

1

2

压电式显微操作仪

1

3

水平拉针仪

1

4

离心机

1

十三

1

离子色谱仪

1

十四

1

超临界萃取装置

1

十五

1

中压制备液相色谱仪

1

2

蒸发光散射检测器

1

3

粉碎机

1

4

核酸分光光度仪

1

5

库伦水分滴定仪

1

6

带成像解剖镜

1

7

旋转蒸发仪

2

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注:投标人可以选择本项目中的一包或几包进行投标,但每一包中的设备、服务不得拆包。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必须注明投哪个包,若未按领取招标文件时注明的包号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  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投标人应具有投标产品制造厂商或合法代理商(提供制造商授权代理商资格证)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和办法:

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12月2日至2011年12月13日,每个工作日9:00-11:00, 13: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20室。

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投标人应在本邀请规定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同时递交经办人被授权相关证明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备案。真实填写项目《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

六、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 接受投标时间:2011年12月22日上午9:00前(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2月22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封装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3. 开标时间:2011年12月22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七、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六层618会议室。届时欢迎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项目开标会议。

八、其他要求:

1. 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和合同授予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必须就整个包进行响应,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本次招标不接受备选方案及选择性投标。

4.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废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5. 本项目招标文件解释权归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所有。

九、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公司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20室

邮政编码:100044

联 系 人:苏红、王黎曼

电  话: ****************

传  真:********

开户银行及账号:

户名: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 号:********09100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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